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有权利拒绝出差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员工有权利拒绝出差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单位员工有权利拒绝出差吗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临时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下的出差为临时性(一般标准,并不是绝对的标准),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长期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上的离开常驻工作地点。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约定地点的变更问题,这就涉及变更劳动合同了,根据法律要求,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拒绝变更。二、企业如何支付员工出差加班费员工因公出差,涉及到工作时间问题的,分成如下几种情况:(一)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情况。有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员工短程公出,迟于标准工时制下的上班时间出发,早于下班时间回程。一般这类短程公出不涉及到加班费计算的问题,但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出差补贴的,不论长短程,只要员工出差异地的,都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给予出差补贴,否则也会形成劳资争议。(二)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但不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以标准工时制下的每日法定工作时间8小时(8:30-12:30, 13:30-17:30)为前提,例如用人单位安排某员工前往连云港的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该员工于当日14点从苏州前往连云港,当晚住宿于连云港。次日上午前往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并于该日的14点返回到用人单位。假设两地的公路单程时间是6小时,该员工检查产品质量只需1小时 (以上时间假设为已有客观证据证明)。用餐和休息时间员工可自行安排。那么该员工的加班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应当如何计算?虽然该员工实际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只有1小时,但由于在途的12小时是为提供工作服务所必须的程序时间,该在途时间也应核算为工作时间。故该员工此次因公出差的时间工作时间是13个小时,其中从当日14:00-17:30的3.5小时在途时间、次日1小时的服务时间和6小时返程的在途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资予以结算。而对于当日17:30后的2.5小时在途时间,应当视作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150%的加班费。(三)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且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某员工于周五14点从苏州到连云港的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于周六的14点返回到用人单位,其他假设条件同前例。这样的情况下该员工的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 同理,该员工从周五14:00-17:30的在途时间为正常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资予以结算。而对于周五17:30后的2。5小时在途时间,应当视作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额外工作,对于周六的1小时服务时间和6小时在途时间为双休日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应分别支付150%和200%(无法安排补休)的加班费。(四)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 但在途时间又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情况。按照前述第 (三) 项实际已经明确, 在途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区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等不同情况,对于在途时间分别给予150%、200% (无法安排补休)、300%的的加班费。(五)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但出差期间跨越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情况。在该情况下,由于出差所跨越的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并未提供劳动,也就是说该日员工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 这种情况下,员工并不是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资。(六)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情况。毫无疑问,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区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等不同情况,对于服务时间和在途时间分别给予150%、200% (无法安排补休)、300%的的加班费。此外, 作为用人单位,对要求长期或者频繁公出职位下的工作岗位,应依法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不定时工时制,可避免这类工作岗位因加班工资的原因出差劳资纠纷导致用人单位败诉的情况。有些时候单位确实因为自身的需要而安排员工在外地出差,当然比较常见的还是临时性出差,也就是出差的时间不会很长。若是属于长期出差的话,这个时候就要求用人单位先与员工进行协商,而员工对于单位长期出差的要求其实也是可以拒绝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职工工伤过多久还可做司法鉴定?
      因为工作环境特殊,一些工人会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有时候,因为涉及到赔偿问题,赔偿方会要求当事人做一个司法鉴定。那么发生人身伤害后,当事人过多久还可做司法鉴定?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做一个简单介绍。 一、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多长时间可以司法鉴定 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一般是从治疗结...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劳动中所受的伤就叫做工伤,劳动者受工伤用人单位是需要进行相应赔偿的。按照受伤程度不同工伤可分为轻伤和重伤,不同类型的工伤有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工伤轻伤赔偿标准:(一)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的待遇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


·工商变更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工商变更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工商变更办理流程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二、不同...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规程是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规程是什么? 住宅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家是自己安身立命的场所。所以,很多人对住宅的要求会相对于其他建筑的要求较高。因此,很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住宅房屋建筑时,严格要求施工团队能够按国家制定住宅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避免出现工程质量的问题。那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工程质保金投标时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投标时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


·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是怎样的,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受到的伤害。劳动者受了工伤,在接受用人单位的赔偿的时候,要做一次工伤鉴定。工伤认定案件是有规定管辖权的,这跟劳动者去哪里提交工伤申请关系重大。那么,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是怎样的,如何申请工伤认定?请看下文。 一、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


·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如今的工作都要求质和量,各行各业的质和量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但是都有一个行业内标准,砌体工程也是如此,而且砌体工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我们应该要对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当然也不需要深入研究,普通人只要对要求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就好,接下来就...


·工作时间内因工伤被打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间内因工伤被打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被打存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能性。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职责被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三)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被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其他情形被打,...


·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规定中的工资有哪些标准
      一、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规定中的工资有哪些标准。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


·工伤鉴定分左右手吗?鉴定原则是怎样的
      在工作期间受伤、残疾,或因工作原因导致职业病产生,这些情况依照程序进行工伤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得到相应赔偿。只是不知道工伤鉴定分左右手吗?毕竟大多数人都是用右手做事,右手受伤对本人的生活影响会更大一些,这个问题得根据工伤鉴定中伤残等级鉴定原则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者主动自离有工资吗?
      自离有工资吗?自离即自动离职,是员工擅自做出的离岗行为,相当于无视自身应进行的工作,在工作时间直接离开岗位,去办理其他私人事项的旷工行为,和辞职是不同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有可能需要赔偿单位经营、生产的损失。若是因特殊原因未到岗工作,出现工资未到帐和被辞退的,可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