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而签订的协议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而签订的协议书,一般的劳动合同都是有年限规定的。如果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下面您就跟网站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现行的规定是:当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而对于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并没有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明确规定,一般以双方协商的结果为准。
2、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合同的解除是由劳动者的过失行为所致,故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辞退的三种解除属于法定特例,除了必须按服务1年给予1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外,各有特殊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类的,必须经过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解除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支付不少于本人6个月的工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更改合同达成一致”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的经济补偿不以12个月的工资为限。
4、用工单位经济性裁员时,被裁减的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获得服务1年给予1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按合同支付工资、不提供工作条件等,劳动者除了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外,还可以得到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过错,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一般不必给予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除了合同有特别约定外,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
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都以被解除合同的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作为计算的基准。月工资收入如何确定?《劳动法》界定了工资及其他收入的界限,即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收入,应该符合上述条件,按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实得工资性收入。所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作为基数的月工资收入应按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实得工资性收入计算。
劳动合同解除之后按照劳动法规定是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额的。虽然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所规定但由于目前各类企业经济效益良莠不齐,计发办法也会有所不同。若您在劳动纠纷方面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欢迎详情咨询我们网站上的在线律师们。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写?
      现实中经常会存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某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作为一种补偿性质的金钱,一般数额都不多,但聊胜于无。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写?详情参考下文。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


·宠物店劳动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宠物店劳动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


·工伤赔偿如何计算,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员工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在经过了相应的伤残鉴定之后,就可以根据鉴定的结果申请获得对应的工伤赔偿,那此时工伤赔偿如何计算呢?如果单位拒绝向员工支付工伤赔偿,员工要求工伤赔偿的程序又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赔偿如何计算? 1、医疗待遇的纠纷。劳动者因工受伤或...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的“一裁终局”该如何理解?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的“一裁终局”该如何理解?“一裁终局”裁决的立法本意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对于涉及标的额较小,且和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基本法律权利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到解决,不用再拖延到诉讼阶段,能够有效地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


·员工签空白合同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让员工签订空白合同肯定违法。空白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空白劳动合同无效。由于空白劳动合同依法属于无效合同,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能保留好证据证明空白劳动合同的存在,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


·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
      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在拿到认定书之后,若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半个月内提出异议,申请再次进行工伤认定,但是一般来说,若鉴定机构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的鉴定,且申请再次鉴定的当事人没有新的证据,再次进行鉴定的请求是不会得到批准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五十五...


·矿山开采劳务承包股东合作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矿山开采劳务承包股东合作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矿山开采劳务承包股东合作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书范本 合伙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____________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


·不认定工伤事由主要有哪些 一、不认定工伤事由主要有哪些?
      不认定工伤事由主要有哪些 一、不认定工伤事由主要有哪些?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


·退休人员工伤了怎么赔偿
      一、退休人员工伤了怎么赔偿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在日常生活中,对单位与员工而言,究竟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其实并无区别,都是员工提供劳动,单位发放工资。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工伤),区别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就有特殊的意义。首先,...


·项目制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项目制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 以完成...


·单位安排超时加班,能不能随时辞职?
      单位安排超时加班,能不能随时辞职? 《劳动法》规定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如果单位安排加班超过了这个限制,则违反了《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如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