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的。1、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2)、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3)、所负债务是因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如赡养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2、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综上所述,想要离婚的夫妻一般都会在去办理手续之前将财产的问题先考虑清楚,但是在财产问题中存在个人自己的债务并且夫妻之间还互相约定好偿还的方式,最终也是要对债权人负责并且偿还所有的部分,而不能因为约定好分割情况就对抗了债权人要求特定人偿还的请求。



·欠钱法院调解了不还怎么办?
      欠钱法院调解了不还怎么办?欠钱法院调解了不还携带法院所作出的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


·离婚后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如何清偿离婚债务
      离婚后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如何清偿离婚债务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对财产作出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外,如果有债务的话,则还需要对债务进行划分。那么离婚后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债务划分是怎样的 离婚时,夫妻所欠的债务包括夫妻共...


·竞业条款是入职签还是离职签
      竞业条款是入职签还是离职签人力资源离职是否签竞业协议取决于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


·欠条写错字有什么影响
      欠条写错字有什么影响一、欠条写错字会有什么影响欠条上的错别字不影响反应欠条中载明的事实内容的,没有影响,欠条上的错别字虽然对反应事实有影响但是可以从其他证据证明的,也没有影响,如果该错别字影响反应欠条中载明的事实且无法用其他证据证明的,欠条持有人可能会承担不理的后果。二、打欠条要...


·完善新刑诉法未成年审理条款的影响有哪些
      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如果不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很容易就会走上歧路,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是居高不下,由于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特殊性,我国出台了新刑诉法未成年审理条款,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此条款都有哪些规定。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六十六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有哪些区别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有哪些区别其实在《刑法》中规定了很多比较相似的犯罪,其中就包括了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但是对于普通人而言,可能搞不清楚究竟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之间有哪些区别,因此现实中就有可能出现认错罪的情况。那到底侵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有哪些区别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


·公司欠债没钱股东会被作为起诉的对象吗?
      公司欠债没钱股东会被作为起诉的对象吗? 一、公司欠债没钱股东会被作为起诉的对象吗? 股东是不会被作为起诉的对象;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法人组织以公司的财产承担有限的债务,所以公司欠钱应该起诉公司,而不是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


·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
      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现代企业由于受经济因素、市场干扰、政府掌控,很多寿命并不长。有些企业为了资金的流通,企业能更好的生存下去,往往选择债务置换来规避风险。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有什么方式?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 一、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 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


·欠条法律期限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欠条法律期限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一、欠条法律期限是多久 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


·讨债技巧—李代桃僵催款兵法
      

“李代桃僵催款兵法”的巧妙即在于用债务人的担保或抵押财产来解决债务,抵押清欠是债权人藉以催讨债务的万全之策。  

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势必有损,损阴以益阳。”  实施此法的步骤如下:   

1、设定抵押权  在实践中,设定抵押权的方式情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