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给老板干活工人要不上钱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给老板干活工人要不上钱怎么办

1、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一般都会得到解决。2、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你如果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15天内到法院起诉。

1、叫老板写欠条,注明有多长时间的工资没有发,每天多少钱一共多少钱都要写明白,免得以后要工资时没有凭证。

2、软磨硬泡和老板要,多说小话,比如没有钱生活了,孩子念书需要钱了等等,说的可怜一些,只要老板给钱就行。

3、如果老板欠很多人的工资,大家要团结一致一起到老板的办公地点要,特别是老板在谈生意的时候要,因为老板不能在客户面前丢面子,一般会给钱息事宁人的。

4、采取停工的办法让老板发放拖欠的工资,老板不能看着自己的公司停产,所以必须解决工人工资的问题。

5、知道老板住在哪里可以到老板家里要,老板一般不愿意让工人到家里要钱,所以这个办法很有效。

6、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一般都会得到解决。

7、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8、你如果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15天内到法院起诉。

二、单位拖欠工资可以辞职吗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还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既包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的数额,也包括由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

如果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人的工资报酬,构成了对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权益的侵犯。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劳动者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在一些私人的劳动活动中从事工作,有很多地方都是不正规的,所以导致在发放工钱的时候会有很多矛盾,如果工人因此没有拿到工资的那么可以到劳动的监察大队去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定要选择合法的途径。


·地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内容是怎样的?
      地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人们对于水电等等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如果说有三天我们经历没有水没有电的生活,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很难熬,觉得这样肯定是生活不下去的,所以说如果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水电等问题的,那么对于生活是会造成很多影响的。那么地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怎样...


·非全日制用工周末算加班吗?
      非全日制用工周末算加班吗?非全日制用工周末不算加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每日平均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工作时间,超出法定的一周总工作...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都实际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的。但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都实际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的。但主体不同,当然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符合的情形不一样,那要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您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


·个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


·在疫情期间还是被安排值班这个工资怎么算
      因为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安排补休或者有关政策落实工资。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若因企业安排提供了劳动的,应当按照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或者给予调休。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受疫情...


·监理机构工程质量原则包括哪些?
      监理机构工程质量原则包括哪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是各方共同追求的目标。在工程质量控制上面,监理机构的责任非常大,其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质量抽查,在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那么监理机构工程质量原则包括哪些?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共同了解下吧。 一...


·工程分包需要招投标吗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包必须招投标。但法律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采购需要进行招标的范围、规模标准,则达到该标准的工程项目一律需要进行招标。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我国范围之内,都有工程在修建,若工程质量存在着瑕疵,不仅会危害到建设单位的经济收入,且还会危机到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且,若工程本身存在问题,还会使得人们的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的资料是不同的,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呢?...


·一、双重劳动关系社保问题有哪些?
      一、双重劳动关系社保问题有哪些?目前,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双重劳动关系中的社保问题作出规定,但从实践来看是不允许双重社保问题的。从你所叙述的来看,你的新单位所做的也并不违法,但我找到一条法律,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


·劳动争议仲裁概念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概念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概念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保护当事人...


·如何计算职工的加班费
      如何计算职工的加班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