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新下发了一份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在这份标准中详细的规定了各类工程质量评定会涉及到的内容。目的是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更好更正确的评价各类建筑工程的质量,来达到提高江苏省工程质量水平的目的。下面就让我们带着您了解一下这份新下发的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吧。

一、基本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 GB50300-2001的规定。

2、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优质标准

1)主控项目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及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按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应全数检查的项目和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应100%符合要求,现行验收规范要求抽样检查的允许偏差一般项目应有90%以上(含 90%)的检查点(处)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要求,其它检查点(处)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的缺陷,测点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并不得大于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规定。

3、分项工程的优质标准

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验收规范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60%以上(含60%)达到检验批优质标准的规定。

4、分部(子分部)工程的优质标准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均应符合验收规范和本标准的规定。

2)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评为优质时,其子分部工程必须全部优质。

3)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有60%以上(含60%)达到分项工程优质标准的规定。

4)分部工程所含子分部工程有60%以上(含60%)达到子分部优质标准的规定。

5)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

6)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结果和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7)观感质量综合评定为“好”。

8)本标准中规定含有指定的分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优质标准。

5、单位(子单位)工程的优质标准

1)责任主体的行为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2)所含分部工程均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3)装饰分部工程必须优质。

4)必须被评为优质结构工程。

5)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6)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结果和抽样检测的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7)观感质量综合评定为“好”。

8)综合评分>90分。

9)所含分部工程有60%以上(含60%)达到分部工程的优质标准。

6、使用国家和地方明文规定淘汰的建筑材料及设备、构配件的工程不得评为优质工程。

7、未按国家和地方明文规定需采取建筑节能措施或节能措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评为优质工程。

二、优质结构工程

1、 一般规定

1)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优质结构工程的质量评价。

2)优质结构工程的评价包括对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价。

3)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中原材料复验及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检验数量必须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GB50202)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4)墙体材料框架结构及高层建筑墙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内隔填充墙体禁止使用孔洞率低于350/的非承重空心砖。各类建筑士0. 00以上墙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作为砌体。建筑外墙禁止使用(建筑内墙限制使用)水泥炉渣三排孔空心砌体。

5)禁止使用氯盐类、高碱类混凝土外加剂。

2、质量指标

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和结果符合规范的规定,并有试验报告。

2)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并有桩位测量记录图。

3)回填土分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资料和检查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4)1级防水等级的地下工程,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5)地下防水工程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无明显裂缝,裂缝宽度不大于0. 20mm,且不渗水。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每500 m}裂缝数量不大于1条,满足抗渗和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6)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的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CGBJ107)合格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的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CGBJ107)的规定确定后平均值和最小值乘1. 1系数评定,应符合合格的规定。未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土结构应进行回弹或钻芯取样检测:

7)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实体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若设计未明确规定,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对梁类构件、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采取非破损方法或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检测,其允许偏差:梁类构件为 10mm,-7mm;板类构件为 8mm,-5mm。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均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8)钢结构一、二级焊缝应进行相关检测并检测合格。

9)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检查不得缺项或不合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为优质结构工程

1、表4.5.5中的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内容或项目有缺项、漏项、无法弥补,或弄虚作假不能反映工程真实质量。

2、混凝土标养强度、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砂浆强度评定不合格。

3、桩承载力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

4、桩基工程的检测,工类桩数量达不到所测桩数的80%, III类桩的数量超过所测桩数的5%,出现IV类桩。

5、砌体留置直搓,或水平灰缝厚度小于5mm或抽查的房间透亮。

6、多孔砖、空心砖、混凝土小型砌块墙体表面凿留水平槽。

7、马牙搓未按规范要求设置。

8、将质量不合格或产品等级不符合要求的砌体材料用于砌体工程,或将有裂缝的砌块面砌于外墙的墙面。

9、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小于90%。

10、混合结构砌体的砂桨饱满度小于80%

11、混凝土楼板厚度实测合格率小于90%。

12、楼面层高及混凝土结构轴线位置,混凝土结构每层垂直度实测偏差大于允许偏差1.5倍。

13、吊车梁或吊车析架下挠。

14、工程自开工起至主体结构施工期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江苏省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评定还是很严格的。对于建筑使用的砖的类型、墙体表面的水平槽、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混泥土楼板的厚度、砂浆的饱和度、桩承载力、桩基数目、防水等级、地下防水工程等都有详细的要求与规定。


·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辞退吗?
      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辞退吗?员工没有权要求公司辞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不是随意辞退,具体分为以下情形:1、过失性辞退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


·一、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的相关规定
      一、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的相关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


·单位辞退员工怎么领取失业金?
      一、 单位辞退员工怎么领取失业金?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


·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规定
      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规定一直以来是备受关注的,因为这关系到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特别是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原因是刚生下孩子的妇女是最需要关爱和呵护的。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和权利。 一、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


·劳动关系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能随意解除,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中止劳动关系,暂停履行劳动合同中的相关事项,劳动关系中止之后在一定的条件下还可以恢复。那劳动关系中止的条件有哪些?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欢迎您阅读了解。 一、劳动关系中止的特点 通过分析劳动合同中...


·失业后劳动者该怎么领失业金
      一、失业后劳动者该怎么领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


·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哪些?
      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哪些? 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


·公司工作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当我们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往往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了?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工作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二线城市的房价也变的越来越高。很多外来打工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二线城市的房价也变的越来越高。很多外来打工子弟无法承受高昂的房价,只能选择租住房屋。近年来,租售同权的概念被提出,引起了社会上的讨论。但是您并不理解租售同权的含义以及租售同权有哪些权利。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租售同权,...


·一、签了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 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均不能收取违约金。 3、如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证据证明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另行主张赔偿。 4、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