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新下发了一份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在这份标准中详细的规定了各类工程质量评定会涉及到的内容。目的是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更好更正确的评价各类建筑工程的质量,来达到提高江苏省工程质量水平的目的。下面就让我们带着您了解一下这份新下发的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吧。

一、基本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 GB50300-2001的规定。

2、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优质标准

1)主控项目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及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按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应全数检查的项目和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应100%符合要求,现行验收规范要求抽样检查的允许偏差一般项目应有90%以上(含 90%)的检查点(处)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要求,其它检查点(处)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的缺陷,测点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并不得大于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规定。

3、分项工程的优质标准

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验收规范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60%以上(含60%)达到检验批优质标准的规定。

4、分部(子分部)工程的优质标准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均应符合验收规范和本标准的规定。

2)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评为优质时,其子分部工程必须全部优质。

3)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有60%以上(含60%)达到分项工程优质标准的规定。

4)分部工程所含子分部工程有60%以上(含60%)达到子分部优质标准的规定。

5)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

6)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结果和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7)观感质量综合评定为“好”。

8)本标准中规定含有指定的分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优质标准。

5、单位(子单位)工程的优质标准

1)责任主体的行为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2)所含分部工程均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3)装饰分部工程必须优质。

4)必须被评为优质结构工程。

5)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6)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结果和抽样检测的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7)观感质量综合评定为“好”。

8)综合评分>90分。

9)所含分部工程有60%以上(含60%)达到分部工程的优质标准。

6、使用国家和地方明文规定淘汰的建筑材料及设备、构配件的工程不得评为优质工程。

7、未按国家和地方明文规定需采取建筑节能措施或节能措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评为优质工程。

二、优质结构工程

1、 一般规定

1)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优质结构工程的质量评价。

2)优质结构工程的评价包括对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价。

3)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中原材料复验及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检验数量必须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GB50202)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4)墙体材料框架结构及高层建筑墙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内隔填充墙体禁止使用孔洞率低于350/的非承重空心砖。各类建筑士0. 00以上墙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作为砌体。建筑外墙禁止使用(建筑内墙限制使用)水泥炉渣三排孔空心砌体。

5)禁止使用氯盐类、高碱类混凝土外加剂。

2、质量指标

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和结果符合规范的规定,并有试验报告。

2)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并有桩位测量记录图。

3)回填土分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资料和检查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4)1级防水等级的地下工程,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5)地下防水工程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无明显裂缝,裂缝宽度不大于0. 20mm,且不渗水。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每500 m}裂缝数量不大于1条,满足抗渗和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6)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的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CGBJ107)合格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的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CGBJ107)的规定确定后平均值和最小值乘1. 1系数评定,应符合合格的规定。未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土结构应进行回弹或钻芯取样检测:

7)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实体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若设计未明确规定,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对梁类构件、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采取非破损方法或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检测,其允许偏差:梁类构件为 10mm,-7mm;板类构件为 8mm,-5mm。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均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8)钢结构一、二级焊缝应进行相关检测并检测合格。

9)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检查不得缺项或不合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为优质结构工程

1、表4.5.5中的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内容或项目有缺项、漏项、无法弥补,或弄虚作假不能反映工程真实质量。

2、混凝土标养强度、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砂浆强度评定不合格。

3、桩承载力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

4、桩基工程的检测,工类桩数量达不到所测桩数的80%, III类桩的数量超过所测桩数的5%,出现IV类桩。

5、砌体留置直搓,或水平灰缝厚度小于5mm或抽查的房间透亮。

6、多孔砖、空心砖、混凝土小型砌块墙体表面凿留水平槽。

7、马牙搓未按规范要求设置。

8、将质量不合格或产品等级不符合要求的砌体材料用于砌体工程,或将有裂缝的砌块面砌于外墙的墙面。

9、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小于90%。

10、混合结构砌体的砂桨饱满度小于80%

11、混凝土楼板厚度实测合格率小于90%。

12、楼面层高及混凝土结构轴线位置,混凝土结构每层垂直度实测偏差大于允许偏差1.5倍。

13、吊车梁或吊车析架下挠。

14、工程自开工起至主体结构施工期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江苏省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评定还是很严格的。对于建筑使用的砖的类型、墙体表面的水平槽、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混泥土楼板的厚度、砂浆的饱和度、桩承载力、桩基数目、防水等级、地下防水工程等都有详细的要求与规定。


·施工合同订立方式
      施工合同订立方式 签订施工合同,跟签订其他合同方式有些不一样,因为建设工程一般都是大型工程,签订双方都必须具有雄厚的财力和物力,这样可以防止出现承担不了的情况。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施工合同订立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施工合同订立方式 1、总承包合同: 总承包...


·工伤有哪些赔偿和待遇
      工伤有哪些赔偿和待遇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


·只有工资条手写无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随着劳动法的公布实施,许多劳动者都有了较强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但还有些管理不规范、没有社会责任感的用人单位,骗取一些缺乏法律知识的劳动者信任,采取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等违规手段,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劳资纠纷,吃亏的往往是普通劳动者,那么,如果只有工资条是手写无劳动关...


·上海退休工人高温费可否获得?
      上海退休工人高温费可否获得? 毕竟退休人员已经不再参加社会劳动了,而且高温费是工作单为在工作人员而特意设置的一项福利制度,所以说退休人员目前是很难享受到这一福利制度的。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也就是是退休职工是不...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 在承包建筑工程中往往会遇到不同的分包、转包等情况,而于这些情况相关联的则是合同中关于安全责任、义务承担等划分。那么如何在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明确责任主体,将给您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


·工伤康复费用能否报销
      工伤康复费用能否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


·一、企业工伤误工费最多支付多久?
      一、企业工伤误工费最多支付多久?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


·误进传销公司工作会坐牢吗
      不会。普通受欺骗或者蛊惑参加传销活动的,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传销行为对我国社会的稳定,经济秩序的稳定产生严重的影响,我国对传销组织是坚决进行打击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间有什么不同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间有什么不同 事实上,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又不能仅仅从合同本身的形式来进行区分。下面,先说说两种合同的区别:1、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而...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有赔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有赔偿金吗?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


·劳动合同规范的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规范的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当某些情况发生后,双方经过协商,可以不用等合同到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为了防止今后发生纠纷,双方要签署一份协议,表示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此解除。那么,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我们通过这篇范文了解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甲方(用人单位):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