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谁来支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谁来支付?

交通事故误工费肇事者或者是保险公司来支付,还是有很多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特别的清晰的,因为实际生活中严格遵守交通事故的司机还是占绝大部分的,所以,有些交通事故当中很明显就是其中有一方负全部的责任的。

1、由肇事方承担;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付还是车主赔付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误工费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虽然交通肇事的行为一般都是由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受害者可以获得的误工费都是由该肇事者支付的,若是交了强险并且是在保险公司沉承担的范围之内,只需要由该保险公司承担支付责任即可。


·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交税吗?
      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交税吗?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不需要交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1、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得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


·一、单方交通事故需出具责任认定书吗?
      一、单方交通事故需出具责任认定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 1、依照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行为都会构成犯罪。我们知道 ,饮酒开车是一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行为都会构成犯罪。我们知道 ,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而许多人饮酒过量,在醉酒状态下仍然驾车出行,这种行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都是不负责任的。那醉驾严重吗?会有什么处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 一、醉驾严重吗?会有什么处罚? 醉驾...


·交通事故要赔偿误工费交通费吗
      交通事故要赔偿误工费交通费吗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


·一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括哪些?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不管是对于社会,家庭以及个人都是非常不好的一个影响,当交通事故发生时自然也会有赔偿的相关规定,一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呢?我们为您简单解答一下。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如果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


·一、发生交通事故几级伤残没有今后护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几级伤残没有今后护理?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是几级伤残都有进行护理的权力和必要。伤残等级和护理没有必然的直接连联系,例如大面积疤痕,可能伤残等级比较高,但是不一定需要护理。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肇事方的车辆交强险是需要对伤者进行赔偿的。二...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合同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方交钱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合同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方交钱,一方交房。但是在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退房,第一就是买受人和开发商协商一致,第二就是满足法定的退房条件,开发商必须给买受人退房,甚至还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具体来说买受人可以退房的情况有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两个人醉驾出车祸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一、两个人醉驾出车祸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通常情况下是10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 一、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 交通肇事逃逸有可能终身都不能考取驾驶证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对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上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不吊销驾驶证。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道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