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成都警察醉驾追尾公交车怎样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成都警察醉驾追尾公交车怎样处罚


成都警察醉驾追尾公交车的处罚,都是按照法律中醉酒驾驶的标准处罚。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成都警察醉驾追尾公交车事件,成了一段时间的热搜话题,对于警察这种执法人员违法的案件,无论是社会还是执法部门都是重度关注的,那么对警察醉驾追尾的案件的处罚,首先执法机关会按照相应的执法程序对其进行证据的整理,由于其身份的特殊,那么会面临着严重的处罚。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后住院又跌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后住院又跌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


·什么是挂靠车辆劳动关系?
      在物流运输行业中,车辆挂靠是很常见的。通常企业在没有属于自己单位车辆的时候,会租赁个人车辆,将个人车辆挂靠在公司进行运营。此时,挂靠车辆和车主直接就形成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什么是挂靠车辆劳动关系?下面,我们一切来了解一下挂靠车辆之间所形成的法律问题。 1、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


·因为车祸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
      因为车祸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直接导致他人不能正常的参加劳动活动,车险会赔偿误工费吗?车险应该是会赔偿误工费的,但是是针对受害人要求主张的误工费,并不是车的主人的误工费。在交强险中责任限额内的赔偿项目也包含误工费这一项。 交强险和第三者险针对第三方的理赔,必须由第三方提供相应的证据...


·交通出行发达的同时生活中也多了一项安全隐患,车辆在过往期间难
      交通出行发达的同时生活中也多了一项安全隐患,车辆在过往期间难免会发生意外导致车辆受损,行人受伤或者其他更严重的交通事故,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都会交由交警来处理并进行责任认定,那么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刑法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


·社保个人怎么交费
      个人缴纳职工社保办理如下:以个人名义缴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具体缴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包括哪几方面?
      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包括哪几方面?在我国,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一旦发生车祸,经常面临赔偿难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对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出台过相关政策,下面我们结合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的相关知识,给您讲解下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包括哪几方面? 1、人身损...


·疫情期间车险可以延期吗?
      疫情期间车险可以延期吗?需要根据各地的政策决定。在2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曾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提议在疫情防控期内,湖北地区可以考虑将2020年1月23日以后有效的交强险和商车险保单的保障期限自动延长一个月或适当时间,而后,浙江省内提出因为...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赔偿许多方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赔偿许多方面的费用。不同的赔偿项目都有各自的计算方法,人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逐一计算然后相加即可得出赔偿的总额。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出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受害人死...


·撞车自己全责只有交强险该怎样赔
      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也在理赔范围之内,就是被保险人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也必须做出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


·交通事故中司机死亡并为主要责任人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司机死亡并为主要责任人怎么赔偿? 1、司机死亡,由车辆的保险公司先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司机的继承人在司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车辆本身没有瑕疵,以及车主不是在司机不具备驾驶条件的情况下把车辆借给司机驾驶,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3、可以保全司机所持...


·处理交通违章注意事项有哪些?
      处理交通违章注意事项有哪些? 1、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车管计算机系统便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2、驾驶证扣分查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