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婚姻关系、婚姻状态、财产分割意见、子女抚养权侵害意见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审判辩论应该是争论围绕这三个重点,并表达自己的观点,争论了每个参数声明的重点,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能啰嗦,否则法官可听糊涂了。原告和被告方,站在我们自己的角度,结合事实,辩论围绕他们的想法进行。


对于婚姻关系确实是一个争论已经从婚姻的一般基础,婚后感情,原因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和存在的状态和可能的其他五个好方面来阐述破裂折断发表他的意见意见。换句话说,原告和被告方,站在我们自己的角度,结合事实,辩论围绕他们的想法超过五个方面。


婚姻的基本方面,主要是指是否允许当事人自由恋爱,爱时间的接触长度,在辩论中既爱又等方面的感受如何。


婚姻情感方面,主要的手段,结婚后,夫妻俩的感情生活是多么的不总是吵,甚至暴力冲突等情况。


原因,夫妻关系,引起的故障主要是指夫妻或裂缝之间的冲突存在什么现在是,由于第三方或各方面的干预人生观,或者性格的原因造成了严重的不和谐。


婚姻关系状况,主要指婚姻关系现在会发生什么,如果分开,仍同居一室,吃住等


存在和好的可能的原因是之间的冲突丈夫和妻子的分歧无法调和,是不可能通过一些努力,使夫妻双方和解,恢复夫妻感情。


是谁的过错,通常在离婚案件中也是争议的焦点。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采取无过错方的照顾。离婚案件,婚姻不诚实的常见故障,家庭暴力,虐待三种。如果你能证明自己是无辜的一方,而另一种是过错,在财产或子女抚养费的划分方面,可生活在一定的优势。


二、子女抚养费


1,孩子的年龄。按照婚姻和孩子2岁,一般正常化提高妇女年龄范围内的有关规定;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判给女方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2,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个女孩,和近10岁的时候,因为女人是更有经验在指导孩子的青春期,它是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判给女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3,从经济条件两侧。如果父母收入较高的一个,它可能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成长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很可能会被授予更高的收入小朋友聚会。


4,从孩子持续增长的环境中,例如,孩子一直跟爷爷奶奶,或者孩子一直住在一个住房单位,学校也是在周围的房屋,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支撑因素权归属。关于财产方面的分割辩论。


在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因为矛盾而导致婚姻出现的问题的情况是常见的。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应当围绕当事人诉讼请求,对相关的事项进行合法辩护,如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的分割等比较重要的环节。辩护时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避免出现违反司法程序的辩护。




·上海抚养费最高是否有规定
      相信经济发展非常快速的一线城市的公民,最能够体会得到在当地生活的生活压力有多大。可以说同等的工资在不同的城市所拥有的价值,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就比如说上海,由于上海的物价较高,因此有人甚至会觉得在离婚案件当中,上海的抚养费是最高的。那么,上海抚养费最高是否有规定? 一、上海抚养...


·结婚但没领结婚证同居犯法吗
      一、结婚但没领结婚证同居犯法吗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


·套用国家资金怎么处理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涉嫌诈骗罪,会以诈骗罪进行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是确定好的,但日后可能因为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再支付孩子抚养费,此时就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那么当事人需要具备怎样的情形才能减少抚养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


·婚姻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婚姻当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相应的保障。而要是婚姻无效的话,就会对当事人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那究竟婚姻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1、婚姻被宣告后从何时起无效 依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


·未婚妈妈的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未婚妈妈的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未婚母亲与男方并不是合法夫妻,不能按照婚姻法中离婚分割抚养权的条款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判定抚养权,首先要考虑让孩子与哪一方生活可以其给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其次要考虑孩子意愿。若双方条件相当,会考虑三方的年龄和夫妻双方的其他因素。若想争夺孩子抚养权可请...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都包括什么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都包括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 ...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法院审判离婚财产平估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审判离婚财产平估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法院审判离婚财产平估收费的标准如下: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


·一、去世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去世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去世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继承遗产,而不存在抚养费用了,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结婚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为向女方家支付的。但是男女双方结不成婚或者很快离婚的,就可能导致彩礼纠纷。但实践中也不是任何情况下彩礼都要返还。那离婚时,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