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复婚之后的财产归属权问题一般来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复婚之后的财产归属权问题一般来说,离婚之后财产的划分就属于个人财产范围,在复婚时未对财产做约定的,不算共同财产。复婚仅是曾经是夫妻关系的人再次结婚,并不因结婚对象的不同,使婚前个人的财产在未经约定的情况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仍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复婚而影响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离婚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应由该方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未予清偿的,在复婚后可追及离婚期间为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即个人债务,而非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复婚当事人在复婚前已不存在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依法进行了分割,其离婚状态下各自所有的财产,复婚后应仍为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前个人财产和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的原则精神,表现为一种法定权属。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复婚对婚姻当事人的规定并无特别之处,其登记程序适用结婚登记程序。亦即在法律上仍为结婚。因此,“婚前个人财产”之“婚前”概念,与“复婚前”概念逻辑涵义一致。适用最高法院“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的规定。原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已约定和经法律文书确定依法进行了处分,具有法律效力。复婚后如果变更其权属,则无依据。所以,在复婚后,如果复婚当事人对原共同财产无新的约定或者无新的有力证据,则应依离婚时的处分,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对于复婚未领结婚的话,其实不能够算作复婚,而只能够算作同居,那么夫妻两在离婚后所分割的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夫妻进行正式的复婚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的话,夫妻在离婚之后分割的财产以及离婚后自己所挣的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复婚后的财产才为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
      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 权利的行使是存在一定的限度的,在这个限度内行使将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朋友问,我想离婚但是不想去见男方,请问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小编在这里明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找别人代签离婚协议是不行的,签署离婚协议属于一种与...


·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新婚姻法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以及离婚财产的分配是做了很大的变化的,这也是您一直以来最为关心的问题,很多人都想知道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为了帮助您做一个了解,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财产分配原则上是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但是也有...


·非婚生子女户口要办理吗
      非婚生子女户口要办理吗?非婚生子女的户口是必须要办理的,不给孩子上户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是很大的,非婚生子女上户的流程是:非婚生子女上户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


·已经收到的彩礼钱能退吗
      已经收到的彩礼钱能退吗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


·婚姻法之离婚财产分割的内容
      夫妻在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就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有时候因为一方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工作付出了自己较多的时间和义务,民法典都规定了可以对其中的某一方多分配财产。本文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民法典之离婚财产分割的内容。 一、民法典离婚财...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要是有财产的话,那么就需要作出分割,但是需要注意此时能够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究竟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


·婚姻存续期间抚养费如何计算?
      婚姻存续期间孩子的抚养方面已经得知,这时候很多人就开始纠结对方是不是应该给予抚养费的问题,因为婚姻还在存续期间,所以总是会出现双方的争执,但其实这种情况也是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这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婚姻存续期间抚养费如何计算呢?婚姻存续期间可否主张抚养费,抚养费应如何计算?婚姻关系存...


·陪嫁金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陪嫁金算夫妻共有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


·国家赔偿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律师在现代社会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他一方面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另外一方面要切实地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也正是因为这样律师事务所也非常重要。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国家赔偿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国家赔偿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案件...


·一、婚内怀了别人的孩子是否是重婚罪?
      一、婚内怀了别人的孩子是否是重婚罪?婚内怀了别人的孩子不一定就是重婚罪,因为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


·在我国无效婚姻还是未婚么?
      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容易把我国的相关法律知识相混淆。比如说有一部分人认为,既然自己的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那么可能自己的相关履历表上就是属于未婚,自己也不需要去办理离婚登记证,双方可以自行解除婚姻关系等这些想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无效婚姻还是未婚么? 一、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