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身份入职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会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假身份入职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会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能带来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实际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单位承担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解除或终止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六级伤残员工的伤残津贴等),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比如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疗费、残疾护具费等)。在上述情形下,无论劳动者是否身份造假,本该单位承担的部分,单位都应该支付;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会有两种情况:单位如果没有参保,这部分责任由单位承担;如果造假者以假身份获得参保,查实后工伤保险基金往往会拒付工伤保险待遇。二、责任由谁承担?第一种意见认为,单位不承担责任。理由是员工没有提供自己真实的身份信息,导致单位不能以他本人的名义来缴纳工伤保险费,过错责任完全在于员工。第二种意见认为,单位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责任。理由是员工存在过错,但是单位没有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也存在过错,所以法律后果应该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来承担。这个比例在实践中分配通常是,较小过错方承担20%-40%责任,较大过错方承担60%-80%责任。三、如何分配过错大小呢?司法实践中大体这样认为: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应该认识到行为后果,因此有较大过错,应该承担较大责任。单位审查不严,承担较小责任。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还是未成年人,因未成年人的识别能力是比较弱的,他就具有较小的责任。单位对未成年人的入职审查不严,就有较大过错。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该完全由单位承担责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就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应该承担这种责任。由此可见,劳动者虚假身份证入职,不仅会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劳动者也可能因为各地裁审意见的不同承受损失。这里要给劳动者一个忠告,如果使用假身份证入职将不会享受到公司给予的任何权益,而且在工作期间如果有受伤等情况公司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使用假身份便失去了法律的保护,工作也失去了保障,而这种欺骗也属于违法行为。



·公司董事是选举还是聘任产生的
      聘任。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长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则受董事会委托,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简而言之,股东会产生董事长,董事会产生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对股东会负责,总经理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经理的设...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能拿到裁决书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之内拿到裁决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


·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对于在一线生产车间工作的职工来说,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况比较常见。这属于工伤的范畴,需要劳动局进行工伤鉴定。劳动局出具工伤鉴定书,是根据工伤鉴定标准来的,并且,职工在索赔的时候,不同的工伤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不同。那么,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吧。 一、...


·关于工程承包方式是什么?
      关于工程承包方式是什么?近年来随着国内的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内越来越多的建筑需要进行拆迁改建,而这就涉及到了如何正确的开发建设了。往往这个时候都是有施工团队或者是开发商对所属项目进行承包建设,这时候我们比较疑惑的是,关于工程承包方式是什么呢?这就和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工程...


·入职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吗?
      入职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般正规单位入职时都会签订正式合法的劳动合同并加盖公司公章,若只有入职协议,可能是该公司想要简化条款内容用以逃避法律责任。入职时一定要签详细劳动合同,确认内容中的薪酬、工作时间、支付方式、加班费用、社会保险等条款。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


·《劳动法》中没有关于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的规定
      《劳动法》中没有关于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的规定,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在《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能力不足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


·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内蒙古工作的劳动者,如果在工作岗位上不幸遭遇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的,应该尽快的要求单位办理工伤鉴定。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在经过工伤鉴定后,可以凭借鉴定书向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当地的社保局会根据相关标准展开鉴定,那么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给您介绍下吧。 一、...


·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是对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基层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机构。 《劳...


·工厂拖欠货款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工厂拖欠货款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一、工厂拖欠货款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1、被告工厂的工商登记情况,证明其主体资格;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你是单位的话,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你与被告工厂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如买卖合同、发货单、收货单、发票等...


·违反公司员工工作制度怎么处理?
      违反公司员工工作制度怎么处理? 一、违反公司员工工作制度怎么处理? 1、违反公司工作制度员工有可能会被开除,也有可能会被降职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


·什么时候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什么时候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