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从发生的原因看,合同的转让可以分为三种情况: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转让,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此类转让称为法律上的转让,如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合同权利义务在内的遗产即移转于继承人。②基于法院的裁决。此类转让称为裁判上的转让。③基于法律行为。此类转让称为法律行为上的转让,如遗嘱人以遗嘱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转让合同而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但在现实生活中,合同的转让通常通过双方法律行为为之。
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这两种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债的性质和内容则没有改变。
二、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三)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四)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五)根据《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六)根据《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变更合同主体分为债权的转让与债务的转让,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转让债权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生活中发生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况有疑惑的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法律信息。



·出租方违约合同赔偿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避免合同纠纷发生
      出租方违约合同赔偿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避免合同纠纷发生,往往要约定违约责任,如果出现任何违约的情况,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解决。那么出租方违约合同赔偿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出租方违约合同赔偿相关知识。 一、出租方违约合同赔偿 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方违...


·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有哪些
      当事人之间建立了租赁关系的,往往都会具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毕竟合法有效的合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纠纷的发生。但针对租赁合同来讲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那么实践中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有哪些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有哪些 法律对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作...


·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怎么进行
      试用期是员工与单位的一个选择期、考察期,如果单位发现员工不合格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怎么进行呢?而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此产生了纠纷的话,又该如何解决?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怎么进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仓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仓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仓储是一个能反应工厂物资活动状况的综合场所, 同时也是物资流入市场的中转站。仓储为物资提供储存、周转的场所,当然,仓储的场所也是要存货人付出一定的仓储管理的费用或是在和保管人签订相关的管理合同的,那么,这次我们就带您来了解一下仓储合同范本的内容吧 仓...


·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赠与合同撤销有哪些情形?一、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呢?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撤销有哪些情景? 根据合同具体事项而定,如房屋赠与合同: 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下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合同法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很多人对于“抗辩权”这个概念不甚理解。其实,抗辩权是国家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权利而设置的,它不是否认债权人的债权,而是对于债权人享有的债权的一种限制和对抗。根据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不同,我国民法典将抗辩权分为三种类型。我们将针对民法典中的三大抗辩权为您详细介绍。...


·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
      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 现在很多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那关于合同中的相关知识大部分人可能有所了解,但是假如合同到期了呢?有需要什么办?合同到期后,在有必要续约的时候,是要进行合同续签的,续签则需要进行续签申请。那么续签申请书要怎么写呢?为此将为您解答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 一、续签合...


·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反悔称受欺诈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反悔称受欺诈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 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反悔称受欺诈可以解除合同吗?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已经全部完成,不能再进行解除。你如果有对方胁迫你的确实证据,可以到法院诉求认定是可撤销合同,然后双方返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 二、根据...


·解除租赁合同有什么事由
      租赁合同有成立的时候,当然也就会有解除的时候。而在解除租赁合同的时候,就需要符合一定的事由才行。那到底解除租赁合同都有什么事由呢?合同解除后,该由谁承担装修残值损失?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租赁合同有什么事由 法律对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作出为较为祥尽的...


·装修合同两年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吗?
      装修合同两年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吗?装修合同两年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合同纠纷处理如下:1、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仍有起诉权。2、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


·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三种抗辩权的形式分别有三种,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同法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也是有具体的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合同法抗辩权法条中对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的规定是什么? 一、概念规定 《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