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合同的解除形式有哪样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一、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在法律中被直接规定出来。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投保人而言:(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投保人的解除权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规定:一是在合同约定可以于保险 责任开始后解除合同的,投保人可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对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不得要求返还,只能对剩余部分可要求予以退还;一是在 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合同。(三)保险合同订立后,因保险人破产且无偿付能力,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保险人而言,法律的要求则相对严格,即保险人必须在发生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时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我国,这些法定解除事项主要有:(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三)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义务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在考虑其承保能力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四)在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当未有另外约定时,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导致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合同被中止后的两年内,双方当事人未就合同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应当注意的是,当可行使解除权的原因发生后,并不自然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是必须由解除权人行使后,合同的效力方消灭。二、协议解除协议解除又称协议注销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注销保险合同。意定解除要求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一旦约定的条件成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有权行使解除权,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根据规定,如果是因为被保险人的不当行为,导致解除了保险合同的,这种情况下保险人并不需要退还已经支付的保险费。当然,从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开始,合同生效一直持续到解除保险合同,这期间产生的保险费,保险人也是可以不予退还的。



·合同违约金的调整方式是什么?
       一、合同违约金的调整方式是什么?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方式和违约金的调整请求权问题。具体条文如下: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


·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对履行接受进行了规定,第490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即使合同双方未签订...


·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最新版本是什么?
      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最新版本是什么? 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就要按照合同的条款执行。可是有些时候,因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更改。经过双方协商,可以通过签署一份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原合同进行补充。那么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最新版本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一则范文告诉您。   《民...


·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合同定义 法定解除合同,是指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而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


·居间合同是什么?居间合同有哪些
      居间合同是什么?居间合同有哪些特征和义务? 一、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


·起诉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是多久
      起诉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是多久?1、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


·代理商与商家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
      代理商与商家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代理商与商家合同未生效不能解除,首先,我们要知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合同的双方对合同的目的、数量、价格等其他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了共识,也就是双方的意见达到了统一,那么合同就成立了。但是合同生效是什么呢,合同生效呢是指这个成立的...


·合同宽限期寿险是什么意思?
      合同宽限期寿险是什么意思? 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投保人如未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则寿险合同一般不生效),在宽限期(一般为30天或60天)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


·应届生入职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6月份是高校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毕业生被单位录用后,在办理入职手续时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由于缺乏经验,不少应届毕业生同单位签署合同的时候发生纠纷,对于毕业生而言,掌握些签署劳动合同事项非常有必要。那么应届生入职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给广大毕业生普及下相关知识。一、应届生入...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范本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范本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范本主要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协商结果、抚养费和一系列费用的支付等等。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待遇和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下面详细了解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范本...


·合同法关于违约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违约条款按照常理应该是在合同签订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通过合理共同商讨后决定相关违约处罚措施的具体情况。它可以编写在合同中,规定违约的一方通过什么方法来赔偿自己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违约都会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只有满足各方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