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继承公证怎么分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财产继承公证怎么分配?财产的分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数额。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财产继承的顺序:一般情形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无继承权,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以此类推。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特殊情形:1、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2、放弃遗嘱继承的,可进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3、两个以上互相享有继承权的人同时死亡的,无遗嘱,也不能确定死亡时间先后的,可进行死亡时间推定,除了同时死亡的人外无其他继承人的,先死亡;不同辈分的,长辈先死亡。继承顺序按最后死亡人的顺序来确定。离婚财产公证一般就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家庭内进行公证,但是,对于夫妻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为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二人,继承财产应该根据继承顺序来定,如果当事人自己指出的除外,其对象是具有合法权益的当事人的直系亲属。



·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
      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1)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高于法定继承,但又无法对抗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即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但如果所立遗嘱与其生前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的.只能执行遗赠扶养协议。(2)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被继承人生前未定遗嘱,就谈不上遗嘱继承;...


·人身损害赔偿继承可以吗
      人身损害赔偿继承可以吗 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当事人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当时当事人死亡了,是否还会有人身损害赔偿?这是肯定有的,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继承可以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继承可以吗 可以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一、新婚姻法事实婚姻继承遗产可以吗?
      一、新婚姻法事实婚姻继承遗产可以吗? 事实婚姻完全可以继承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1日)第13条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


·一、婚内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内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


·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一、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赡养老人和继承两者没有关系: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 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 3、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


·继承权丧失的事实和效力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事实和效力是什么?继承权丧失的事实和效力是存在着以下的情景,将会不能继承当事人的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


·外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外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一、外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不是属于法定继承者。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代位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
      代位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一、代位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


·监护人遗产继承权能否由被监护人继承
      监护人遗产继承权能否由被监护人继承 被监护人有没有权继承监护人的遗产(人死了,才能说继承),首先要看当事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那要看被护人是不是监护人的子女了,(养子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当事人的非婚生子都是子女的范畴。)如果是的话,那就是...


·孙子继承祖父遗产可以吗
      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享有继承权的人通常最后都是能够继承死者遗产的。而此时,如果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的话,就需要确定哪些人是继承人。那么实践中孙子继承祖父遗产可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孙子继承祖父遗产可以吗 根据我国的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


·财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财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财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办理。 2、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