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该如何进行赔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该如何进行赔偿? 一、企业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二、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从上文可以总结出:关于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的情况要分为两种:一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是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综上所述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的情况,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母亲没有工作能不能得到抚养权?
      我国法律对抚养权的划分遵循子女利益优先原则,所以很多离婚人士关注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而且,有很多人对子女抚养权问题比较疑惑。那么,母亲没有工作能不能得到抚养权?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抚养权的确定办法 (一)总的原则 1、两周岁以...


·工作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般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标准的八个小时,而在这个八个小时之后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话,则往往就会按照加班计算。当然,加班不一定都是可以获得加班工资的,这要看是否是单位安排的加班。而在不同的情况下加班这个加班工资的计算是不同的,那一般在工作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辞退员工哪些情况可以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端午节上班工资加班算法
      端午节上班工资加班算法1、2017年端午节放假时间 2017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公休,共3天 5月30日(星期二,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5月28日(星期日)公休 5月28日(星期日)公休调至5月29日(星期一) 5月31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依据有哪些?
      在实践中,会有一些单位由于不愿承担员工的工伤赔偿等费用而否认双方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这对于员工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在此类纠纷的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一些即有的证据对案件进行判决,那法院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依据有哪些?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依据有哪些? ...


·路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路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各种经济交易活动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其中,签订合同是整个活动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很多承包工程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很多,比如说路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路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


·超龄员工辞退是否补偿
      超龄员工辞退是否补偿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员工在企业服务十年,应该得到没有退休时间段的相应的补偿金。如果企业是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开除员工,只要有充足的证据,也不存在补偿金的概念...


·劳动争议疑难案件仲裁审判要点与依据是什么?
      劳动争议疑难案件仲裁审判要点与依据是什么? 劳动争议疑难案件仲裁要点和依据: 1、要点 (1)必须是属于劳动争议。 (2)必须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管辖范围内。 (3)当事人主体适格。 (4)在时效期间内提出仲裁申请,且提交申请书。 (5)预先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工...


·工程承包合伙合同怎么写
      工程承包合伙合同怎么写 工程设施的建设是一件有技术含量的事情。工程承包方要想针对一个工程建设进行承包,必须具备安全许可证和相应的资质证明。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也可能是由双方合伙就工程进行承包,这时双方形成了合伙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也是需要签订工程承包合伙合同的。接下来,我...


·一、工伤1级伤残能享受什么待遇?
      一、工伤1级伤残能享受什么待遇?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及本人工资的90%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


·订立施工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订立施工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二、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