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房屋买卖交易市场中,因购房者多是与房地产公司签房屋订买卖合同,所以也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当遇到交易房屋出现问题时,购房者都会有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的疑问,同时因为这一问题也关乎广大购房者权利问题,我们我们为您整理出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帮助。一、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答案是可以的,房产交易中购房者单方解约情形有以下几种:(一)因卖方超过合同约定不交房如《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第十条规定:甲方(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该条共有三款内容可供选择,其中第一款是继续履行合同,此款基本不选择。第二款是超过一定时间,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三款是空白,由双方协商确定。实践中,双方通常选择第二款或自行拟定第三款,均约定在超过一定期限时,乙方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二)因卖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不办理过户手续在卖方不按时交房或者不按时办理过户手续时,买方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三)买方银行贷款未获批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买方可要求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贷款成数的变化不会当然导致房屋买受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房屋买受人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当事人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不得以贷款成数变化等政策原因为由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房屋买受人能举证证明贷款不足或不成,确实严重影响其履约能力,房屋买卖合同事实上已不可能继续履行,且该履行障碍并非房屋买受人的信用低等个人原因所致,房屋买受人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可以允许。在双方无特别约定时,如果因贷款政策变化等原因确实严重影响买方的履约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符合情势变更原因,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二、房屋买卖合同单方解约注意事项购房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要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卖方时解除。卖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有仲裁协议的为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买房人可以要求返还自己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因单方解除合同需要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不当行使合同解除权将构成违约。因此购房者如欲解除购房合同,应事先咨询专业律并按律师的指导意见行使自己的权利。现在您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也都有答案了吧?只要符合我们上文中提到的条件,我们购买方都是可以单方面提出解约的,同时这也是我国法律对于房产市场中购买方权利的保护,购买方只要注意行使解除权时书面通知卖方都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该房屋位于 ,房型 ,使用面积: 平方米,房屋质量良好。
      该房屋位于 ,房型 ,使用面积: 平方米,房屋质量良好。 二、租赁期共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交纳期限为每 个月交纳一次,每次交纳人民币 。 四、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 ,与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该保证金应在该合同终止时全...


·房屋他项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会面临这样一个疑问:房屋他项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人们普遍对房屋他项权没有一个清楚地概念,甚至认为这是一个没有必要的权利,所以对它有哪些法律规定等这样的问题也是一知半解的。下面为您说明一下房屋他项权,以及它有哪些法律规定,解决了这个疑问,不仅会省下人们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一、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换房应该注意什么?
      一、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换房应该注意什么?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1)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3)分清权益部分和...


·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其中最具争议的是有关婚前所买房子的问题。那么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情况比较多,在不同的情况下性质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在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中,一般会提供不同的补偿方式让被拆迁人选择。瓮安县是贵州的一个县城,当地的拆迁补偿也受到人们的普通关注,而政府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拆迁补偿方案,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看一看当地的拆...


·一、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房屋合同会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房屋合同会承担违约责任吗? 会承担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第一,是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关系; 第二,是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


·按揭贷款这也是属于我国买房子时的一种付款方式,并且就现在的大
      按揭贷款这也是属于我国买房子时的一种付款方式,并且就现在的大环境下,很多购房者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购房的。自然,此时购房的手续与一次性付全款购房的手续就不太一样,那到底贷款买房子需要哪些手续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子需要哪些手续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


·什么是商品房现售什么是商品房现售?
      什么是商品房现售什么是商品房现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二、商品房现售应具备什么条件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别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商品房现...


·抵押房产证加老婆名字是否可行
      一,抵押房产证加老婆名字是否可行如果房产有贷款,如果想要加配偶的名字,那就必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夫妻双方本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了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了怎么办?按《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