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存量房上网挂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存量房上网挂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对申请房地产买卖、租赁和公有住房差价交换交易信息上网挂牌所需的材料,不同城市的要求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挂牌买卖:①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挂牌出租:①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公有住房挂牌差价交换:①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处和受理点的详细地址可登陆“网上房地产”网站查询。

二、如何委托他人办理上网挂牌

房地产权利人委托他人上网挂牌的,应当向受理处(受理点)提交房地产权利人的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可以在“网上房地产”网站下载。

三、挂牌凭证有什么作用

挂牌凭证是受理处(受理点)受理信息上网挂牌的凭证。房地产权利人可以持该凭证向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还可以持该凭证办理申请挂牌信息变更、续牌和撤牌事宜。

四、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否可以上网挂牌

已经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房屋可以上网挂牌,申请人需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

五、挂牌的信息是否可以申请撤销

选择自行寻找下家的,申请人可以自己持身份证件和挂牌凭证至原受理处(点)申请撤消上网挂牌信息;委托经纪的,申请人应当在通知经纪机构后申请信息撤牌。

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能够提供房地产权利人之一已死亡证明的,第三人可以持身份证件和挂牌凭证申请撤消网上挂牌。

六、上网挂牌期间如何修改挂牌信息

交易信息上网挂牌后,受理处(点)将修改信息的密码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凭密码可以对交易价格等自行修改。

委托经纪机构撮合交易的,申请人在申请变更信息内容前应当通知经纪机构,并应持身份证件和挂牌凭证至原受理处(点)申请办理。

七、上网挂牌是否有时间限制

挂牌信息有效期限为二个月,在挂牌截止日到期前三天,当事人可以向原受理处(受理点)提出续期。

八、如何开立结算账户

转让人取得受理处(受理点)出具的挂牌凭证后,在向受理处办理监管和交易登记手续前1日向挂牌凭证上指定银行的储蓄柜面开立结算帐户。帐户开立后,储蓄柜面向转让人出具二联收款帐户确认授权书,其中一联由转让人转交办理监管和交易登记手续的受理处。

受让人办理退款手续的,应当向付款凭证确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收款帐户。

九、如何委托他人上网挂牌

房地产权利人委托他人上网挂牌的,应当向受理处(受理点)提交房地产权利人的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可以申请上网挂牌的地点及时间限制

房地产买卖和租赁交易信息的上网挂牌可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的任一受理处(受理点)办理。公有住房差价交换交易信息上网挂牌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的受理处(受理点)办理。值得提醒的是信息上网挂牌是免费的。

挂牌信息有效期限为二个月,在挂牌截止日到期前三天,当事人可以向原受理处(受理点)提出续期。

以上介绍只是最简单的制度上的介绍,建议想进行房地产交易的当事人可以向专业的房产律师进行咨询,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挂牌,或者全权委托律师进行办理,以最高效的方式取得最满意的结果。


·通常在贷款买房的情况下,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首付款,然后剩余的
      通常在贷款买房的情况下,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首付款,然后剩余的房款,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不过此时有人就问了,那贷款买房子首付多少钱呢?其实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规定的首付比例都是不一样的,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贷款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


·首付款付后退房该怎么操作
      现实中,如果购房人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就必须了解该如何退房的方方面面。那么,具体而言,首付款付后退房该怎么操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首付款付后退房该怎么操作 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


·盗窃学生合租房是入户盗窃吗?
      在生活中,许多年轻人由于刚进社会,经济条件不富裕,需要租合租房来缓解住房压力,减轻经济负担。但是由于小偷十分多,小偷经常会进入房屋进行盗窃,那么合租房被偷是否能够认定为入室盗窃呢?法律对入室盗窃做出了明文规定,下文我们对盗窃学生合租房是入户盗窃这个问题做出了回答。 一、入户盗窃...


·在生活中,每天都有大量的人购买商品房,但有些购房者由于各种各
      在生活中,每天都有大量的人购买商品房,但有些购房者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向开发商交付了首笔房款之后,却想要退房。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给了首付款后要怎样退房呢?现实中不少购房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给了首付款后要怎样退房 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也是积极的准备应诉,收集好相关的材料,以及证据,对于被告缺席,法院自然会做出相应的处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一、购买房屋日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购买房屋日违约金怎么计算?购买房屋日违约金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


·小产权房的特点有哪些
      对于无法获得国家颁发的产权证的房屋,一般我们就称之为小产权房,生活中常见的小产权房主要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面修建的房屋。对于这类房屋,固然有自己的特点。那到底小产权房的特点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产权房的特点有哪些 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具备完整产权的大产权房而...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随之消灭,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合同的终止,从而产生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实践中,对租房合同终止的情形作出了要求,那到底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


·离婚协议写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离婚协议写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


·哺乳期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哺乳期离婚房子归谁?
      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也有在妻子生育后对孩子性别不满意的就提出离婚的情况,可这时妻子正值哺乳期,法律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的有相关规定,一般都是为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哺乳期离婚房子归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哺乳期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房...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1、逾期交房。买期房是没有无法交接房屋的,所以延期交房成为购买期房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2、质量问题,由于期房不像现房一样可以直接查看到房屋的现状,房屋的质量问题也是极易出现的,购房者如果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损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