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拆迁房安置补偿算遗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拆迁房安置补偿算遗产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3、必须是合法财产。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成为遗产。因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二、公房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三、公房拆迁,承租人能继承吗?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居住人往往对承租人身份展开争夺。因为承租人是谁决定了谁有权和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法律规定也明确,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权某种意义上讲具有继受性,并不因承租人的死亡而丧失,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或者配偶、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也就是说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中具备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都可以继续承租。众所周知土地所有权的国家的,在国家需要用土地的时候,会向大家征收,不过是有偿征收,并且征收的标准是要求被征收人的省会水平不得低于之前的。所以大家不要坐地起价,这个标准是国家根据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计算过的。



·期房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期房是正在建设的,还不能住人、使用的房子,这种房子往往会非常便宜,所以有很多朋友为了可以少花点钱就会买期房。但正是因为没有完工,期房的质量也得不到保证。另外还有许多人对于期房房屋赠与合同并不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释。 一、期房赠与合同范文 期房房屋赠与合同 赠与人: ...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


·婚前财产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婚前财产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一、婚前财产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婚前房产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


·房子他项权证怎么程序是什么?
       您对于房屋的产权证明是比较熟悉的,但是对于房屋他项权证则不太了解。房屋他项权证是一种抵押权利证明,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之后,房产所有者虽然不发生任何变化,但是其权利范围受到一定的影响。那么房子他项权证怎么程序是什么?房子他项权证的办理需要哪些资料呢? 房子他项权证怎么程序是什么?...


·房屋拆迁中怎样才算是公房的“同住人”?
      房屋拆迁中怎样才算是公房的“同住人”? 一、房屋拆迁中怎样才算是公房的“同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居住未满一年的; (2)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 (3)在被征收...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房屋的买卖必须要签订合同,这是所有人都了解的,二手房买卖也不例外,它亦需要签订二手房合同。而签合同自然不仅是签上名字那样简单,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那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1、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


·夫妻离婚案房子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案房子子怎么判?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


·商品房买卖有什么纠纷
      商品房买卖有什么纠纷 一、商品房买卖有什么纠纷 (一)违约责任显失公平。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可能遇到过类似这样的约定:“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书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如果购房者付款不及时,要向开发商支付总房款的1%作为违约金。”这样的房屋...


·一、夫妻婚前买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婚前买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前买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因此婚前购房婚后房产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


·房屋合同违约金损失限额是多少?
      房屋合同违约金损失限额是多少?1、房屋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根据《最高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


·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该如何定责
      因为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如何定责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如果是因为楼上住户装修等造成的,应当由楼上住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人为原因造成漏水,应该由开发商或物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住户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