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间接正犯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间接正犯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是针对直接正犯而言的,间接正犯是正犯的一种,“正犯之概念,从广义言,系以刑法分则各本条所定之构成要件为其法的根据,凡实施犯罪之行为者,皆为正犯,并不问其实现构成要件,系出于自己之手,抑利用他人之手,称前者为自手正犯,也称直接正犯;称或者为他手正犯,也称间接正犯。二、间接正犯的类型有哪些1)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犯罪。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2)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例如:甲诬告乙杀死他人,乙后被判处死刑,甲构成诬告罪与故意杀人罪(间接正犯)的想象竞合。因为甲利用了国家民主之刀杀死了乙。3)利用他人的过失行为。例如:甲乙两人在山上打猎,甲明知前方是人却对乙说“前面是只熊”,乙信以为真,开枪导致被害人死亡。甲利用了不知情乙的过失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因此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4)利用故意的工具。例如:屏风案。甲唆使乙向丙的屏风射击,因为甲知道丙在屏风后,乙对此不知情,乙射击,屏风被打碎,丙也中弹身亡。甲、乙在故意损毁财物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乙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甲利用了乙的毁财行为。5)利用他人的不为罪行为。这包括利用他人的无罪过行为(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还包括利用他人的其他不为罪行为。例如:甲乙两人相约一同投河自尽,乙让甲先跳,甲跳河之后,乙非常高兴,确认甲被淹死后,遂扬长而去。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间接正犯的本质就是将他人当作自己犯罪的工具,而利用人和被利用人不成立共犯,因此间接正犯在所利用之罪的范围内与共犯是排斥的。换言之,成立A罪的共犯,就成立不了A罪的间接正犯。但成立A罪的间接正犯,可能同时成立B罪的共犯。



·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该怎么判刑?
      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该怎么判刑?按照规定,驾驶人想开车上路,首先得拿到驾驶证,如果无证驾驶则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对于无证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处罚力度也比较大,那么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该怎么判刑?我们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短文做个了解吧。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的,会被怎...


·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
      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 一、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 由于逃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逃税罪和走私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 逃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


·批捕后预审无犯罪怎么处理?
      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放,然后重新进行相关调查,如果犯罪嫌疑人构成逮捕或者是起诉的话,那么就送检察院。一、批捕后预审无犯罪怎么处理?预审是指一些国家刑事诉讼程序中,预审是公安局侦查工作的一部分,负责审核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逮捕或起诉,够条件就移送检察院起诉;不够条件就退回办案单位继...


·酒驾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
      酒驾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饮酒驾驶属于行政拘留,醉酒驾驶才构成犯罪,属于刑事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侵占罪公安局会立案吗?
      我国相关法律中对不同的罪名都是作出了专门的立案标准规定,也就是说虽然已经认定一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但此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如果没有达到那公安局一般是不会立案的。那究竟侵占罪公安局会立案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侵占罪公安局会立案吗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


·非法集资外资怎么量刑?
      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或单位未经过相关部门的允许向他人募集资金的一种非法行为,随着我国与国外的经济交往增多,非法集资外资的事例也在渐渐增多。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会根据集资金额的大小而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非法集资外资怎么量刑,一起来看看以下文章的相关内容吧...


·集资诈骗罪与非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的新闻是较为常见的,好多人为了追求高回报,投资了一些不安全的项目,但却不知是集资诈骗行为,为此法律对于集资诈骗罪与非罪做出的明确的规定,对于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措施是非常严格,处罚也是非常大的。通过法律来打击集资诈骗犯罪行为,但是法律对于集资诈骗行为是如何规定的,可以听我们慢...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些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些所有的犯罪都是有具体的犯罪对象,而对应着犯罪对象自然也就知道了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那要是说到贪污罪的话,您知道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些吗?其实我国没有从反面作出规定,因此下文中我们就从正面告诉您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了哪些。一、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


·缓刑期结束后再犯罪构成累犯
      缓刑期结束后再犯罪构成累犯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


·对于刑事诉讼在哪里开庭?
      对于刑事诉讼在哪里开庭?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 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应当进行下列工作:1、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2、开庭十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3、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文物的保护制度。对象为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所谓盗掘,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不经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私自挖掘。其具体的行为方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