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开庭发现新罪怎么办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院开庭发现新罪怎么办理?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未作出判决之前,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新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1、检察院自行提出延期审理,对新案进行补充侦查,侦查完毕后,将新案旧案一并起诉;2、如果检察院未对新案提起诉讼,则法院有权将该案退回检察院,要求其补充侦查。二、假释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判?据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即所谓的“先减后加”原则。三、假释期间犯新罪会被撤销假释吗假释的撤销,是指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被查出前罪宣判前有漏罪没有宣判,或者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被人民法院裁定收监执行刑罚的执法活动。刑法规定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撤销假释:1、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新罪的性质和形式,也无论所犯罪行会被判处何种刑罚,都应当撤销假释,对所犯新罪进行判决,并把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和新罪判决的刑期,按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数罪的刑期并罚。2、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所犯新罪,如果发现的新罪是在追诉时效内的,也要撤销假释,按第一条的规定处罚;3、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有在前罪判决之后没有判决的漏罪,并且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不论其漏罪的性质,应判何种刑罚,都要撤销假释,把前后两罪所判刑罚合并,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数罪并罚的刑期。综合上面所说的,开庭就代表还没有正式的判决,如果在这其间发生了新的罪行,那么肯定就会停止案件的审判,只有等证据找齐了之后一起进行判决,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只要受到伤害那么必定就会进行重判。



·非法经营烟草罪怎样判刑
      类似与烟草、食盐这类被国家管制的物品,只有取得了相应的资质之后,行为人才能经营买卖,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那要是非法经营烟草的该怎样判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经营烟草罪怎样判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根据规定贩毒会被判刑吗?
      根据规定贩毒会被判刑吗? 一、根据规定贩毒会被判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346条规定。根据规定贩毒会被判刑的,贩毒大麻130克判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


·为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支持残疾赔偿金?
      为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支持残疾赔偿金?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也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新刑事诉讼司法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不包括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会支持诉讼请求的。如需诉请伤残...


·犯引诱他人吸毒罪既遂严重吗?
      犯引诱他人吸毒罪既遂严重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使他...


·2023立功表现减刑多少
      一、立功表现减刑多少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二)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二、成立立功的条件有...


·偷税漏税涉及到刑事责任具体有哪些
      偷税漏税涉及到刑事责任具体有哪些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


·我国刑法对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对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


·盲聋哑人犯罪怎样承担刑事责任
      一、盲聋哑人犯罪怎样承担刑事责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要正确适用我国刑法典第19条关于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本条的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


·法院能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
      一、法院能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批准逮捕,法院决定逮捕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 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流氓罪的一种,其主体是满16周岁以上并能够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人们经常将它与聚众扰乱罪相混淆,其都是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的行为。本文将对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四川省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
      四川省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 一、四川省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四川省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2019规定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受到伤害的程度来进行不同费用的赔偿,而这里面的具体费用是包括医疗费用,住宿费用,还有就是办理相关的丧礼的丧葬费用,这是导致人员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