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取承租人支付费用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的期限、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当事人约定租赁,租赁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租赁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的,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当事人在租赁物租赁期届满,认为有必要继续租赁,应当续签租赁合同,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应当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的合同约定的用途,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承租物,对承租物的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承租物,致承租物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约定的出租物由何方承担维修责任,承担维修责任的一方应按期维修,因不履行或不按期履行维修义务而致出租物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物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法定解除的条件时,租赁合同可以中止、终止、变更、解除。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签订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符合租赁主体资格的双方当事人,指提供租赁物和承租租赁物的双方当事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只有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才能履行租赁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合同才能依...


·出租人同意转租必须是明示吗?
      转租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不一定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


·租户疏忽引发火灾,房东是否要担责
      房屋“一改多”改造后再出租,会导致租户居住拥挤、出入通道狭窄、消防设施缺乏等问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房主需面临因违规改建导致的行政处罚。此外...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还要付房租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于支持。”因此,租赁合同无效后,承租人并不是不需要支付租金了,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仍...


·承租人不按照约定使用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跟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致使租赁物收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出租人就...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
          一、承租人的解除权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


·什么情形下,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承租人逾...


·违建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出租人就...


·租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第一,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租赁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租赁期限较短的合同一般来说租赁物价值不大(当然不排除大型的机械设备),租赁物使用后变化也不大,租金也较少,租赁关系结束得快,证据不易失散。一旦发生纠纷容易分清责任,因此,不必要求当事人非以书面形式订立...


·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出租人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出租物,并占有、使用出租物,获取通过出租物取得的效益。

    二、要求出租人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