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章建筑新政策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违章建筑新政策是什么?

一、属于违建但不会被拆除的有哪些?


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

有部分属于违建建筑物,但是和一些重要建筑物建在一起,而且强制拆除的话,会导致重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受到威胁。这种违章建筑可以不用强拆。

2、根据现性的技术条件无法拆除

因为部分的建筑使用特殊方式建造或者建在比较特殊的地理位置,根据现有的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将其拆除。这种违章建筑也不用被强拆。

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

3、该违建被强拆后损害了公共利益

有一些违章建筑和公共的设施或者有关公共利益,若是强行拆除回导致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这种违章建筑也不会被强拆。

4、补办手续或者已经改正违章建筑的情况

有些违章建筑是因为前期没有审批而擅自建房,但后期通过补办手续,通过了审批,使违章建筑变成合法的建筑。或者之前的建筑因为部分面积超标等原因,而进行了改正的违章建筑,这种情况也不需要被强拆。

二、无证但不属于违建的房屋?

以下情况虽然是无证的房子,但是不属于违建,在拆迁时还能获得补偿金:

1、《土地管理法》施行之前盖的房子

众所周知,我国一直是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准则,所以在1987年之前建造的房子,就算没有房产证,也归于合法修建,如果拆迁方不供给补偿,绝对是在忽悠你。

2、《城乡规划法》施行之前的房子

在农村建造房子都要先申请宅基地,只要在2008年之前建造的无证自建房,就算现在看来违规,但也是归于合法修建。

3、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房子

一般而言房子除了宅基地使用权之外,建房许可证也是必不可少的,但在乡村很多人的房子手续都不完好,但是依据相关规定就算农民没有得到全部的批阅手续,也不能作为违建房子进行撤除,而且还有机会补办批阅手续。

4、因政府招商引资导致建房手续不全的

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对于企业入驻一般都有优待政策,这也是导致有些企业建房手续不全的原因,但这一种就算拆迁,也不会随便被认为是违章修建。

三、违建拆除程序有哪些?

1、确立案件

一般违建的确立是有主管部门的,城市管理违建的是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农村主管违建的乡镇的人民政府。

2、调查程序

进行调查的工作人员至少应该是两名,而且要携带出示相关执法证件。在进行调查询问时,还要进行笔录,并仔细检查笔录的内容,保证内容与涉事人员的陈述相符。

3、最终决定

听取被处罚人的最终陈述和申辩,并在作出决定之前举行听证会,听取被处罚人违法的证据事实,并作出处罚建议。

4、执行处罚

最终结果确定后,执法机关要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规定期限内实行处罚。


·未登记的无证建筑可以直接按违章建筑强拆吗?
      一、未登记的无证建筑可以直接按违章建筑强拆吗?  有证房屋或无证房屋是一个认识概念,并非法律概念。法律上只规定了合法建筑、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三个概念。  对于合法建筑按规定予以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也予以相应补偿,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法律上规定的违章建筑有两种情况,一种情...


·农村违法建筑怎么处理
      农村违法建筑怎么处理 一、农村违法建筑怎么处理 责令违建人立即停止建设;对于仅仅违反法律规定,未办相关审批手续但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对于违反法律规定且轻微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或者应当并处罚款;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并严重妨碍社会...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怎么样的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怎么样的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是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手段,一般对与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都是非常严格的,现今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事例开始逐渐增多,那么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的我们在本文中为您进行具体的介绍。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必经程序: 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起诉原告的特征是什么?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起诉原告的特征是什么?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建筑在整体的建筑物上区域所有的所有权形式。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共有权和管理权(成员权)三个部分组成。 3、建筑物区分所...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


·从建筑公司融资案例分析,建筑企业融资有什么困难?
      从建筑公司融资案例分析,建筑企业融资有什么困难?目前经济市场上各类公司进行融资活动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无论是否以盈利为目的而存在的企业类型,都是需要进行融资活动的。纵观各现实融资案例,企业进行融资是由很多困难的,不同企业类型的困难时有区别的。从建筑公司融资案例分析,建筑企业融资有...


·怎么确定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
      法院认为的实际施工人一般是指,对相对独立的单项工程,通过筹集资金、组织人员机械等进场施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业主方、被挂靠单位、转承包人进行单独结算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若当事人仅提交了部分施工协议等材料,但未能提供案涉工程项目的施工记录、工程签证单、领款单、工程...


·违章建筑新政策是什么?
      违章建筑新政策是什么? 一、属于违建但不会被拆除的有哪些? 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 有部分属于违建建筑物,但是和一些重要建筑物建在一起,而且强制拆除的话,会导致重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受到威胁。这种违章建筑可以不用强拆。 2、根据现性的技术条件无法拆除 ...


·哪些人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哪些人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生活中,违法建筑是大量存在的。而有关部门可以签字进行拆迁,那哪些部门有权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呢?可能很多人对此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拆除违法建筑将不予以拆迁补偿。因此,对违法建筑...


·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独立签订合同吗
      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独立签订合同吗建筑企业分公司能单独签合同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分公司可以独立经营,对外签订合同也无需总公司批准,上面加盖分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章。现在大型公司都有不少分公司,有的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对外签订合同也是常有的事情。当然,一...


·随着机械和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
      随着机械和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事故也频繁出现,一旦出现事故就会涉及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受害者合法权益维护的第一道保障,那么在河北省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呢?怎样能正确的进行工伤认定。我们在这里向您介绍一下河北省工伤认定程序。欢迎您阅读和向我所相关专业人士提问。 一﹑申报 1.单位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