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由于交通事故中存在私下解决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由于交通事故中存在私下解决,因此应尽量减少各种司法程序。双方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并以协议作为解决事件的标准。协议本身和合同属于一种性质。如果两人发生追尾,追尾的一方提出赔偿2万元,被追尾方也接受了。协议将生效并得到履行。双方不能随意反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没有人身伤亡,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可以立即撤离现场并恢复交通通行。事故的当事人自行协商和处理与损害有关的事项;如果在实践中,当事人第一时间没有撤离现场,应及时向值班交警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一般情况下,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事故的当事人应立即撤离事故现场,然后就事故的各项事宜进行协商。

如果交通事故的各方已经协商并达成一致,他们可以签署协议然后将其提交给警方。值得注意的是,同时请记得要求警方签发调解协议。但是,协议中包含的内容应仅为事故的民事赔偿部分。协议的具体内容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6条的规定完成。有必要注意以下六点:调解的依据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是怎样的;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和数额是多少;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是怎么划分的;赔偿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以及调解的日期。

如果交通事故私下解决后再次提起诉讼法院会受理吗?在正常情况下,除非双方当时签署的协议不公平,以致另一方趁人之危并对当事人造成伤害,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在此期间法院会接受并受理。此外,交警部门还会制定具体的行政处罚或刑事部分。如果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项进行最终报告。


·一、交通事故致人伤害赔偿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致人伤害赔偿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


·肇事车逃逸报保险给理赔吗?
       一、肇事车逃逸报保险给理赔吗? 1、首先,在能够找寻到逃跑的肇事车辆情况下,责任是由逃逸一方承担,即对方承担全责,因此您这边产生的车辆修理损失由他承担(保险公司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车辆,商业险是不予承担的)。 2、但是,估计对方逃跑的原因也是因为他可能只有交强险,无...


·交通肇事报警逃逸审车是否可以通过
      交通肇事报警逃逸审车是否可以通过只要有行驶证和交强险,就能检验。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


·交房法律风险应该怎么防范
      在对商品房交付的时候,此时也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因为交房的时候需要购房者实际对商品房作出验收。而此时做好交房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其实对购房者是很有好处的。那到底交房法律风险应该怎么防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项目开发过程中对开发商应尽的提示责任。精心的规划设计和优良...


·一、交通事故后先干什么后干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先干什么后干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报警并认定责任,后期依据法律规定来赔偿处理或者起诉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


·异地违章停车如何处理违章
      直接带着驾驶证行驶证,到当时违法停车地点所属的公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即可。需要带好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


·不交诉讼费是否会立案
      不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受理费是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的,具体看是什么立案,经济困难的还可以减免。以下...


·一、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交税吗?
      一、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交税吗?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交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中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肯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法规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在现实中,很多房东都会要求房客预缴一笔押金,这笔押金要等到租赁契约终止时才还给房客。那么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又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很多,出现租房押金纠纷如何解决?下面本文将为您具体分析这两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一)什么是租房押金 租房...


·一、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一、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判刑?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