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2023年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严格来说酒驾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不同,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即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其中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就已经是入刑了的,但并非只要有醉驾行为就一律认定构成犯罪,这还是要充分考虑到醉酒驾驶的具体情节。另外,在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处罚上面,也是不可忽略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比如,处罚款、暂扣驾驶证或者吊销驾驶证,对酒驾之人进行行政拘留。


·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就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很多人就问我们,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这个问题,我们来为你解答。一、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北京车牌号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北京车牌号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汽车牌照类似于车子的身份证,只有办理过车牌的车辆才可以上路行驶,否则会受到交通部门的处罚。在大多数地区,车辆购买回来之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流程申请车牌号,但北京地区因为政策原因,符合条件的个人需要摇号申请车牌号,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北京车牌号申请需...


·江苏非婚生子女罚款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一、江苏非婚生子女罚款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对于逾期不交纳的,计生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法院可中止执行。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发现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 如果有经济能力交纳而拒不履行,并...


·一、交通事故在医院死亡的怎么判罚?
      一、交通事故在医院死亡的怎么判罚?交通事故在医院死亡的判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哪些可以称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
      哪些可以称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对于非公共通行场所中的道路,如单位内专门用于单位内部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不属于这里所指称的道路。另外,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发生的事...


·判刑了没钱交罚款应该怎么办
      判刑了没钱交罚款应该怎么办?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


·保释金退还时间是多久,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保释金退还时间是多久,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时候,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要求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的。对于保证金的交纳,很多人都有疑问,缴纳保证金后,何时退还呢?关于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请跟随我们阅读下文。一、保释金退还时间是多久被取保候审人在取...


·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一、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


·因疫情严重车贷怎么办?
      因疫情严重车贷怎么办?因疫情严重车贷可以延迟偿还,并且不纳入失信系统。根据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一、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现在,保监会已发出通知,由于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交强险保单将...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都是具有法律约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即使是电动车,也必须要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有的时候电动车如果违规操作的话,那么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和其他司机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电动车醉驾出事会怎么处理? 一、电动车醉驾出事会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