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2023年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严格来说酒驾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不同,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即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其中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就已经是入刑了的,但并非只要有醉驾行为就一律认定构成犯罪,这还是要充分考虑到醉酒驾驶的具体情节。另外,在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处罚上面,也是不可忽略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比如,处罚款、暂扣驾驶证或者吊销驾驶证,对酒驾之人进行行政拘留。


·在每年交通部门统计的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中
      在每年交通部门统计的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中,因醉酒驾驶导致的伤亡人数是占据其中的大比例,国家为了让文明驾驶普及,使得行人和驾驶者能够安全出行,随即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醉酒驾驶的相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醉酒驾驶这一危险行为,并将之与刑法连接,对于新出台的中国醉驾法律规定,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交强险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购买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车主肯定是要先交纳了相应的保险费用后,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的,才能在责任范围内作出赔偿。那么您知道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交强险的基础费...


·交通肇事赔偿金如何计算?
      交通肇事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交通肇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


·交通事故律师怎么收费的?
      人生有很多不幸的事,但是我们要始终有一颗乐观的心态,积极坦然的去面对去解决,就拿交通事故来说,每一天都有很多交通事故在发生,轻的受伤住院几天就没事了,而对于不幸的可能就是生命的终结,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您可能会感到手足无措,最先想到的就是请一位交通事故律师协助。 一、交通...


·在我国车祸保险多久才赔偿
      在我国车祸保险多久才赔偿一般发生车祸以后,如果比较严重的话,肯定会涉及到较多的民事赔偿。不过如果肇事司机本人车辆购买的保险方方面面都比较齐全的话,司机本人的损失是非常小的,都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因此多数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肯定也是在我国车祸保险多久才赔偿...


·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
      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 一、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 强迫交易有无犯罪集团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强迫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比较多的,组织比较严密的,就有可能是团伙犯罪。首要分子应对该集团经过预谋、有共同故意的全部罪行负责。集团的其他成员,应按其地位和作用,分别对其参...


·商品房延迟交付,违约金怎么赔
      商品房延迟交付,违约金怎么赔并不是所有的延迟交付房屋都构成延期交房,在特定的原因下,虽然延迟交付但并不构成延期交房。延期交房需要支付违约金,而其他因素影响造成延迟交付则仅能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与梳理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延期交房支付,违约金怎么赔 ...


·一、交通事故至第三者疤痕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至第三者疤痕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


·1、有偿顺风车
      1、有偿顺风车 有偿顺风车在中国的法律中,属于“非法运营”。 如果是私家车非法运营,在保险中属于私自改变车辆用途,那么如果出行遭遇车祸,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绝为其办理保险理赔的,这就意味着交通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车主都要自己承担。 搭乘人员如有受伤的,可以要求车主和司机赔偿全部...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相关政策是怎样的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相关政策是怎样的?许多车主在使用车辆过程中,都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除了车辆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外还会再购买商业保险,这样对于一些剐蹭或轻微事故,甚至特殊情况下发生的重大事故,都有保险可以在最大限度内兜底,但是,在商业车险实行浮动费率后,如果还是这样处理就可能不仅不会...


·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责任,不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不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和公私财产而逃离现场,以及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的行为。对于当事人的处罚力度要根据行为人的情节严重而栽制。那现实中该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