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一审原告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赔偿一审原告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1、首部。

⑴注明文书名称。

⑵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⑶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2、正文。

⑴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⑵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⑶诉讼程序。

⑷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⑸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

3、尾部。

⑴代理律师署名;

⑵代理词发表日期。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代理词跟诉讼状完全是两回事,对于原告来讲,可以让代理人写代理词,虽然代理词的制作格式都是大同小异的,可是,代理词中的代理意见就没有什么具体的参考性了,代理意见必须结合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写。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限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限 一、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限 证券市场对于新发的债券期限的定义必须是一年以上的,这个详细可以看证券法或其他相关规章都会有相关说明,而一般新发的类似债券性质的但期限在一年或以下的一般叫做短融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时间与股票买卖一样,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竞价系统买卖...


·交通事故中会造成哪些损害
      相信您都清楚,一般发生交通事故的,造成的后果都是比较严重的,甚至还会出现多人死亡的情况。但具体来说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的损害,可能没有多少人能够说得清楚,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中会造成哪些损害吧。 一、交通事故中会造成哪些损害 (一)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是道路交通事故对人...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仅要总结分析原因,还需要对受害者及其家属做出一定的补偿。为了更好地处理交通事故,稳定各方情绪。山东省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那么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内容是什么呢?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


·保险公司人伤交通费质证从哪些方面入手?
      保险公司人伤交通费质证从哪些方面入手?事故受伤者和必要的护理人员医疗、配置残疾铺助器具,伤残者、死亡者的近亲属参加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活动实际必需的车船票费。交通费等证据表现为交通费收据,交通费收据应当说明用途,次数,目的。常见证据问题:发票联号、用途路线不符、日期不符合、目...


·交通事故被免责的情形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被免责的情形包括什么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卖车协议书简单版怎么写?
      卖车协议书简单版怎么写? 众所周知,随着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买车的人增多,自然而然买车的人也在提供需求。这时候就需要制定卖车协议,卖车协议书指的是车辆买卖双方就卖车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书。那么卖车协议书简单版怎么写?对此带来详细论述和...


·一、离婚分割车辆应如何分?
      一、离婚分割车辆应如何分? 夫妻离婚时,分割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汽车,应以汽车的现价为基准,拿车的一方给另一方折价款。如果双方对于汽车的现价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可以由原告方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有质资的评估机构对汽车的现价进行评估,法院在根据评估结论进行判决和处理。 如果在夫妻...


·轻微交通事故协商解决是否可以
      相信您都知道对于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由于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是不允许当事人私下协商解决的,必须由公安交警部门作出处理。那要是轻微交通事故协商解决是否可以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轻微交通事故协商解决是否可以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理赔么?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理赔么?首先,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出现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医院病历写的摔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医院病历写的摔伤怎么办? 要求医疗机构更正。 门诊病历正常不应该改的。也有不正常的情况。你可以去医院问问。如果是他们开错的原因,应该能改回来。 病历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涉及到鉴定、医疗费的认定等等,可以去找治疗的医院医生,要求重新写更正后的病历,并且盖章。 修...


·无证驾驶被扣车怎么办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