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在合肥市劳动仲裁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单位申请劳动仲裁有很多的程序以及很多的注意事项,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比较复杂我们要详细的去了解,在此为您解释劳动仲裁的程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后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4、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6、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长不超过15日办结。

二、劳动仲裁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各一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每增加一名第三人,增加复印件一份);

3、证据复印件一式三份(每增加一名第三人,增加复印件一份);

4、非申请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

5、委托代理人是执业律师的,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一份;委托代理人是其他自然人的,需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范围

1、除由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外,本市市区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案件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市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市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管的下属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4)凡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200万元美元以上(均不含本数)的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除外)、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非国有、集体企业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除由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外,全市范围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案件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决定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处理:

(1)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2)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

3、除由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外,区、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1)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区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管的下属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4)凡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200万元美元以下(均含本数)的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控股除外)、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非国有、集体企业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相信您已经对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以及劳动仲裁中需要准备的材料等一些法律知识,关于劳动仲裁的案件在我们日常工作中随时可能遇到,在劳动仲裁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两个,第一就是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第二就是劳动仲裁的管辖法院。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请联系的在线律师。



·员工没有合同算不算工伤?
      员工没有合同算不算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是属于工伤的,工伤的认定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且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工伤认定职工可在工伤发生一年内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哪些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哪些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这一规定指出了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和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条件,弥补了《劳动法》有关试用...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要分情况。若此人当月发生了收入后去世,且此部分个税应于下个纳税期申报缴纳,那其当月收入可以免交个税。若是当月申报的话,还是需要缴纳的。纳税人死亡,向个人追缴肯定是很困难了,但是税务机关有追究代扣代缴义务人责任的权力。《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


·什么情况下员工辞退不需要补偿?
      什么情况下员工辞退不需要补偿? 一、什么情况下员工辞退不需要补偿? 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错,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


·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一、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必须要按照我国建筑行业上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来做的,比如,要求施工者不能盲目进行施工,有关的施工方或者单位、个人,都一定要按照事先的工程图纸以及有关的防水工程的施工技术去做...


·元旦加班几倍工资?
      节假日加班有人欢喜有人愁,愁的是节假日又泡汤了,欢喜的是节假日加班可以拿成倍工资,这也是有人选择节假日加班的员工的最大精神支柱了。每年的元旦是我国的法定假日,选择在元旦加班的人会拿到平常的几倍工资呢?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元旦加班几倍工资一、元旦加班几倍工资按照惯例,元旦节是法定节假日...


·辞退试用期员工代通知金是否需要支付?
      辞退试用期员工代通知金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


·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多久解除劳动合同登报
      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多久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一个月。各地报社都有专门广告代理公司办理登报声明,也可直接找报社,拿上单位的介绍信,本人的身份证就能办理,登报声明解除合同一般最少需要公告1个月。对此,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


·工程质量把控不严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应该怎么处理?
      工程质量把控不严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应该怎么处理? 现如今,国家经济发达,繁荣昌盛,在我们生活中最能体现出国家越来越好的就是我们身边高楼鳞次栉比、马路四通八达,再也不用像以前一样住着矮小的房屋,去哪都是靠两条腿行走的日子了,为了国家的发展,我国每年都会有很多的建筑物工程,那么再工...


·劳动仲裁申诉书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劳动合同权利被侵犯之日算至以后的六十日(不含因不可抗力而中断的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那么劳动仲裁申诉书怎么写呢,而劳动诉讼举证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为您具体阐述。 一、劳动仲裁申诉书怎么写 仲裁...


·请人代班出现事故算不算工伤?
      请人代班出现事故算不算工伤?劳动者帮人代班,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经用人单位允许代班的,算工伤;擅自代班的,不是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