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赡养协议怎么添加房产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赡养协议怎么添加房产问题

赡养协议不能附加任何财产及其他条件,赡养是一种义务,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对被赡养人的义务,因此赡养协议不能添加处分房产的条款。

二、赡养协议书怎么写?

赡养协议书格式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居中写“赡养协议”四个字。

2、要在开头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

3、在协议中不得出现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冲突的内容。

4、赡养协议中必须写清楚被赡养人与赡养人是否共同生活,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

5、必须写明被赡养人生病时,赡养人必须给予及时的医治,并且生活照料与护理。

6、被赡养人如果无力支付医疗、护理和照料产生的费用,应有赡养人承担。

7、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由赡养人护理。

8、除了以上保障被赡养人的权益的同时,必须在条款中体现赡养人不得未经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侵占被赡养人的财产。

在起草赡养协议的时候尽量写的具体,全面。防止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签赡养协议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签订赡养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不得约定附条件履行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免去自己尽赡养义务的责任,不得以分得父母财产的多少来衡量应尽义务的大小等。如果协议中赡养人之间进行了类似的约定,协议或相关条款无效。

2、不得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赡养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只能由被赡养人自行处分,在未经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便是其子女也无权进行处分。如果协议中有类似的处分,协议或相关条款无效。

3、征得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的协议,必须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如果被赡养人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赡养人共同签订赡养协议。

4、“解除父子关系协议”为无效协议,子女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抗辩,但双方因解除收养关系而解除养父母关系的除外。

5、赡养人不履行协议的,被赡养人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赡养诉讼没有时效限制且收费较低。如果被赡养人经济困难,还可以请求缓缴或减免诉讼费用。如果老年人需要获得法律帮助,而自己却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律师免费为其代理诉讼。

赡养协议是当事人多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协议内容应该成为双方当事人关注的焦点。当您遇到赡养协议的起草、签订等问题,可以咨询律师,在协议中确定各方责任与义务,这样,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还有利于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利于息诉止争。

综上所述,赡养协议怎么添加房产问题是没有法律支持的,毕竟赡养义务是赡养人必须要履行的,而且不能有任何附加的条件,签订赡养协议是为了保障被赡养人能够得到基本的赡养,也是为了规范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的赡养行为,让被赡养人能够有一个好的生活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在当事人办理公司注册时,要有一定的办公场所,有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要对租赁的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今天,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请您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


·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


·借名买房毁约应该怎么处理
      现在,各地其实都对购房出台了限制令的,但对于一些炒房的人来讲,此时也会想方设法的规避法律的规定来购房,于是很多人就想到了借名买房,但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存在较多的分析,经常出现借名买房毁约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如何来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名买房毁约应该怎么处理 为...


·石家庄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石家庄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


·在我国关于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
      在我国关于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 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回迁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置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


·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二手房买卖付款方式中,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都是安全的。 2、二手房买卖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中介代收、分期付款。 3、一次性付款需要注意的事项是: (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办理不成功,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全部定金和已...


·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要具备了条件,农村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那么,购房者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


·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破裂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这里就包括了对房产的分割。我国只有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而房产作为财产当中的一部分,在进行分割的时候自然也要适用该原则,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分配原则是怎样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


·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孩子?
      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孩子? 一、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孩子怎么处理? (一)出轨离婚房子等财产如何分割 1、出轨离婚房子等财产需要协商分割,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


·房产证去哪里拿
      当地的房管局领取。1、业主购房付款分为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按揭借贷的业主处理房产证有必要托付开发商进行处理?2、业主自己处理房产证的详细流程。在运用银行按揭借贷的状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所按揭借贷合同》中加入要求开发商帮忙将房产证收押?需托付开发商署理房产证的条款,这种状况下难以...


·已网签备案的房子怎么买卖
      已网签备案的房子怎么买卖?在房产局备案的房子不能一房两卖的,现在签订购房合同执行的是统一网签,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利。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对于一房二卖的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具体就是《最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