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纳税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工资需要纳税,租房也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只不过它们纳税的方法不一样,而且税率也是有所差异,那么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是从租计征,即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二、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是从租计算,其税率是12%,总体而言还是比较少的。所以,您应该积极纳税,而且房屋买卖也是需要缴纳税费。如果您还遇到什么问题,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的律师。



·没有立遗嘱的房屋如何继承
      没有立遗嘱的房屋如何继承按照法定顺序进行遗产。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


·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预售登记后办理按揭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


·近年来,二手房买卖十分火热,由此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比较多
      近年来,二手房买卖十分火热,由此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比较多。在这些纠纷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因为房价上涨卖家违约。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当事人就得走法律渠道,准备诉讼了。为了争取更大利益,当事人往往委托律师代理案件。那么,二手房纠纷律师费用是怎么收取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


·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搬离房屋怎么办?
      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搬离房屋怎么办? 出租人外出未归或是拒不搬走,租赁合同届满,而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房屋拆迁补偿指的是对房屋所有人的一种物质上的补偿,并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很大程度上是我国人性化的体现,那么到底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 ...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
      在涉及到房产的事务上面,当事人最好都签订一份协议书,这样能够保障自身利益,同时日后要是发生纠纷的,也不至于无据可依。那么要是进行房屋的租赁,这个租房合同该如何写呢?我们提供相应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


·盲目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后果是什么?
      盲目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后果是什么我们发现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开发商会先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且还要支付购房定金,否则的话就不会为购房者保留房屋,也就是可能再出售给其他的购房者。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其实购房过程中并没有规定必须要签订认购书的。那您知道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吗?我们马上...


·省道修路拆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现在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往往都会先购买一套房产,这样只要是自己给
      现在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往往都会先购买一套房产,这样只要是自己给了首付,并且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日后即使夫妻离婚也会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就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增值,需要对对方作出补偿。而买房子必然涉及到一些细节问题,那到底想买房子要注意什么细节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夫妻协议离婚房子怎么分,具体内容是什么?
      离婚在这个社会中已经是很常见的问题了。但是,对于离婚的房产纠纷问题一直是蜂拥而上的。因此,了解离婚房产分割的条例能够让你们的离婚手续办理得更加顺畅。那么,夫妻协议离婚房子怎么分,具体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怎么分? ...


·个人消费贷款能否用于购房
      个人消费贷款能否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款能否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款,一般被称为消费贷,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担保贷款。用途包括房屋装修、购买汽车各类大额耐用消费品、旅游、求学等个人生活消费,不得用于购买住房、炒股等高风险领域。另外,北京银监局在4月28日印发的《关于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