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有按揭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有按揭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1.夫妻双方婚后一同贷款买房,取得房屋产权的;

此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房屋的作价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双方都要房屋的,双方可以竞价,由出价高者得;也可以优先判给没有其它住所的一方。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

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钱,不论实际是用一个人的收入,还是双方共同的收入,都属于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所以这部分钱在双方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房屋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有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得。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且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依据《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认定事实方面应该以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为准。

二、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

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

(1)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3、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综合上面所说的,按揭的房子在离婚时是可以进行分割的,但怎么分割就要看房子是如何产生的,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法就会不一样,所以,双方在协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是属于自己的就一定要积极的争取,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人口计算吗?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人口计算吗? 一、房屋拆迁补偿是按人口计算吗?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人口和住房面积一起综合考虑计算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具体补偿费用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二分之一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若无有效遗嘱,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我国二手房市场刚刚起步,行业相关条例规范尚未明确,购房者很容易遭受风险。而想要避免遭受不利风险,建议购房者就需要先了解一下这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这样才有可能避免落入对方的陷阱之中。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一、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


·出租房屋合同应该怎么写
      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其实也是可以在利用起来,发挥它的作用,为房屋所有人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于是,很多人就会选择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换取相应的租金。当然,这个时候肯定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才行,那么出租房屋合同应该怎么签呢?下文中,我们带来相关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出租房屋...


·商品房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办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但是,这个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这块地...


·2023年徐州二套房首付多少
      徐州二套房首付多少?房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70%,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各地区首付比例会有差别。一手房按揭套次、实际按揭利率、按揭成数及按揭年限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一般情况下:首套房贷,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30%,执行基准利率;二套房...


·买卖不破租赁后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后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


·年湖南宁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年湖南宁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湖南宁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第十八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2、第十九条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恢复过户征税有依据吗
      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出现买卖合同无效是常有的事。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后,房屋过户登记行为就是无效的,买房有权要求卖房返还房屋价款,并做恢复过户处理。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恢复过户征税有依据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恢复过户征税有依据吗? ...


·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一、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很重要,公证可以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的遗嘱无效。相对各种合法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并非只有通过公证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是否...


·父母双方去世房产继承是怎样的
      父母双方去世房产继承是怎样的1、公证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收取2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