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工伤如何赔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中国工伤保险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各种就业形式和就业期限,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当然,也包括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只要其工伤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应视为工伤。在试用期内,工伤补偿的项目和标准与一般工伤工人相同。即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下列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贴,交通和住宿费用医疗以外的区域,受伤残疾辅助设备费、生活保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残疾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停发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给工伤劳动者的全部赔偿事项。;(三)合作区域以外的医疗运输、食宿费用;(四)安装、处置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自理的生活费;为一至四年级残疾雇员提供性伤残津贴及每月伤残津贴;(七)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八)因工作补贴、扶养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贴而死亡的遗属的丧葬;(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深圳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在深圳工作的职工,如果不慎遭遇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发生的,在申请赔偿之前,要做一个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不配合申请的,职工本人也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就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认定时效。那么深圳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深圳工伤认定时间...


·合同到期没签有工资吗
      合同到期没签有工资吗?有补偿吗? 我们现在求职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年期、三年期,那合同到期后,公司主管人事部门未及时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我们的工作却一直在持续进行中,那在合同到期没签有工资吗?有补偿吗?这个是您都非常关心的话题,那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


·签订水电工程承包协议定书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水电工程承包协议定书需要注意什么?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在需要签署一份协议之前,需要到正规网站上搜索该类合同的范本,然后再了解签署该类协议的注意事项,最后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合同的内容。或者更为简单的办法是委托律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草一份协议。今天,我们给您打来的是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刚刚从校园走出来的大学生对于入职的相关问题并不是很了解,因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人虽然进入单位并且工作了,但是却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时候很多人困惑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一、员工有工伤经济补偿金有吗?
      一、员工有工伤经济补偿金有吗?只要符合条件就有;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是否能够再取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工伤职工离职时经常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问题。两者是否可以兼得,应从两种补偿的性质来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法律规定由用人单...


·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几种
      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几种在建筑行业中,由于建设工程的投资都比较大,工程欠款也就难免会发生。在发生工程欠款后,债权方的企业就要考虑收回欠款的问题。具体来说,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哪些?对于债权方的建筑企业或承包人来说,有哪些防范工程欠款的措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劳动合同补签有效吗,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我国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到公司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事后补签了合同还有效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进行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劳动合同补签有效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与...


·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的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的计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之后,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才可以提起劳动诉讼。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不是什么争议都受理,那究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


·自行隔离14天有工资吗
      自行隔离14天有工资吗自行隔离14天不一定有工资,是否可以获得工资由职员在隔离之前,是否已经告知了单位来决定。具体来说,如果被通知了居家隔离的话,时间是需要有14天的,在隔离期间要求不出门。对于工资的问题,有些地区发文件是有工资的,一个月内工资不变;但也有些地区不是这样规定的,写...


·建设方如何工程质量管理?
      我国建筑市场庞大,各地每天都有工程项目开工。一个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需要多个单位参与其中。建设单位是工程的发包方及总承包方,也是工程的投资方。其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负有主要责任。那么,建设单位如何工程质量管理?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建设单位如何工程质量管理?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