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 一、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前就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
二、劳动者应如何保全证据?
在日常办理劳动案件当中,发现有很多劳动者都遭到了败诉的打击,严格的说来这和劳动者在日常生活中证据保全不利有关系。那么劳动者在日常劳动关系中应如何保全证据?简单陈述以下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入职之初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包括该单位的股东及资产等详细信息;
2、仔细查看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该合同一般应当包括:劳动期限、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内容、工资、津贴、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等等;
3、如用人单位拒不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等费用,劳动者应及时向社会保险部门反映情况,如用人单位仍然拒不交纳,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4、如劳动者存在加班的行为应自己记录加班时间、批准人,如有条件应复制相应的加班审批表等资料;
5、劳动者如未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将工作证、工卡等资料保存原件及复印件,在发生工伤事故或劳动争议时不要随便将相关证件交回给用人单位;
6、发生劳动争议之后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并及时提供详细资料,具体申诉程序包括:工伤申报、劳动调解等;
7、当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8、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而争议又较大时,及时向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当仲裁或诉讼不可避免时,第一时间聘请律师维权。
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要想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提供齐全相关的证据资料,以证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劳动仲裁机构才能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否则,您将难以实现权益。如果你还不清楚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的话,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最新版
      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最新版在工程领域,具体又可以细分为很多工程,每种不同的工程都有自己的验收标准。和普通百姓生活最接近的就是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国家的相关文件硬性规定,但是行业外的人士很难看懂文件,下面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为您讲述。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


·一、淮北社保局工伤待遇是什么?
      一、淮北社保局工伤待遇是什么?淮北社保局工伤待遇是: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等...


·桩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是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是什么? 我国相关管理条例严格把控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更高要求的监管,因为工程质量如果不合格,建设完成后将会出现事故从而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在建筑工程中,桩基工程质量有着详细的说明规定,那桩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销售岗位的误工费赔偿标准
      销售岗位的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


·在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在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销售误工费应怎么去计算?
      销售误工费应怎么去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发挥的作用是什么?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发挥的作用是什么?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是较多的,且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主要是人为造成的,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工人不按照规范施工等原因,会造成工程质量出现缺陷,所以在工程施工前,是会设置工程质量监理的,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监理负责发挥的作用是什么? 一、工程监...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有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青岛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在青岛从事建筑工程的劳动者,有时候会在工地上受伤,这个时候,建筑公司通常会为其申报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话,劳动者还得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来明确伤残等级,这样好可以确定赔偿标准。那么,青岛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青岛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收到劳务派遣合同到期通知书,意味着员工被退回吗?
      收到劳务派遣合同到期通知书,意味着员工被退回吗?劳务派遣是指两家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将公司的人员派遣到另一家公司用人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前两家公司签订协议指明派遣期限,到派遣合同到期时再决定怎样处理该人员(退回或者留任)。但是在派遣员工收到劳务派遣合同到期通知书时,就意味着该员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