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关系建立之后借条烂了还有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务关系建立之后借条烂了还有效吗?债务关系建立之后借条烂了不一定还有效,对于任何烂了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却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举证。因为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证明借款事实,借条由出借人保管,若日后借款人还清了借款,则会从出借人处将借条取回或是直接撕毁,已证明双方之间款项已结清。二、主张债权有哪些证据(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1、借贷双方的信息;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二)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1、电话录音以视听资料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录音中需要提及借款的经过、理由、用途等情况,证明双方有形成借贷关系的合意。(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非法安装窃听器、非法进行手机监听等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2、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聊天工具,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但也要具备一定条件:(1)证明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关涉证据的真实性,聊天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从而丧失证明力)。(2)证明聊天对象就是借款双方(关涉证据的关联性)。(3)因为微信并非实名制,在使用主体身份的认定上,举证一方需证明当时聊天的一方就是借贷当事人。(4)聊天记录可增可减,必须出具手机原件,而且只有保证聊天内容的完整性才有可能认定聊天的真实意图。若是债务人在还款时,发现债权人拿出的借条是烂了又被粘贴上的,此时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对借条出合理的解释。若是理由并不合理,且仅凭借该借条已经无法认定债务关系存续,那么债务人有权利拒绝履行债务的偿还责任。



·什么标准下骗取贷款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骗取贷款罪才立案? 一、什么标准下骗取贷款罪才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七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欺骗手...


·家庭共同债务法律规定
      法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做出明确规定,如何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双方签字认可或事后一方追认的被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正常时,一方为该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行使权力。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法院支持债权人主张。然而,如果该一方担负的债务超出了该家...


·讨债技巧—攻心为上催款兵法
      

在催款活动中,灵活动用攻心的策略,也是出奇致胜的一大法宝。 

 攻心为上,是古代大军事家孙膑最早提出来的。他说:“凡伐国之道,攻心为上,务先服其心。”  “攻心为上催款兵法”的精要之处在于攻心,使债务人心乱神迷惑心服口服地归还欠债。 

 攻心...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怎么办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怎么办 一、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怎么办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


·涉嫌伪造企业债券罪会判得重吗
      涉嫌伪造企业债券罪会判得重吗?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得重不重取决于犯罪情节,犯罪情节严重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参考依据如下:1、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欠钱没钱还不还怎么办?
      欠钱没钱还不还怎么办?欠钱后没钱还的话可以考虑和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但债务肯定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法律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和债权人约定分期偿还。分期还,债务人的压...


·如何才能区分夫妻个人债务
      在生活中,夫妻是个特殊的存在,它既是一个整体,也是两个个体。所以,法律根据它的特点,将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那么,在实践中,应该如何才能区分夫妻个人债务呢?这是您解决离婚后债务纠纷的关键。那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债务应该由谁来偿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部分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部分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部分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哪些注意事项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哪些注意事项 一、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


·夫妻离婚前债务怎么划分
      夫妻离婚前债务怎么划分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


·对借款纠纷的举证有哪些要求
      一般情况下,任何纠纷发生时,都是各说各的理,并且认为对方是没理的一方。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当事人各方拿出证据去证明自己的理了,而借款纠纷也不例外。那么,在借款纠纷中借款纠纷的举证有什么要求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对借款纠纷的举证有哪些要求?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