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离婚不只是两个人身份关系的改变,还涉及到了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问题,那么妻子对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
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割。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离婚时妻子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内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妻子是不需要对该债务承担责任的。
二、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承担的问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妻子需要承担;反之如果不是共同债务则不需要承担。并且在上文中为您分析了怎么承担婚内债务的两种情形。相信您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的话,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很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借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高利贷最大的特点在于利息的复利算法,计算公式是按照复利终值=本金×(1+利率)^利率获取时间的整数倍,实际上下一期的本金是在算上利息的基础上再计算利益,由此利滚利,时间越长需要还的借款会爆发式的增长。1、利率在24%以内的借款需要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


·抗辩权条款合同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抗辩权条款合同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的合同法中,针对抗辩权的相关事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抗辩权是针对债权债务关系做出的规定。并且,在司法活动和审判实践的过程中,抗辩权的使用越来越重要。所以,我们对于抗辩权相关条款的了解是十分关键的。我们将针对抗辩权条款合同法条文的内容为您详细...


·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一、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1、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为无息借款。但债务人逾期未还,或者不定期借款经催告后不还的,债权人要求逾期利息或者催告后利息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欠债不还是否可以直接扣押对方的店铺
      欠债不还是否可以直接扣押对方的店铺 一、欠债不还是否可以直接扣押对方的店铺 欠钱不还,债主讨债是合法的,但是,在讨债过程中应注意不要违反法律,否则最后就会变成“没理”的人。如果对方不肯还钱,直接占有对方的财物的,属于非法占有,实际上构成侵权。所以,债主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千万不...


·一般情况下谁会借高利贷
      一般情况下谁会借高利贷说起高利贷,很多人都会避而远之,深怕自己或家人借上高利贷,而导致家破人亡。那么实践中,一般谁会借高利贷呢?而发放高利贷的人又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情况下谁会借高利贷 我们可以把借高利贷者的消费归纳为以下几种: 1、天...


·怎么承担分居夫妻的债务
      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没有共同生活,而是处于分居状态。个中原因也是纷繁复杂,难以一语道破。那么在此情形之下,怎么承担分居夫妻的债务,也就是说,夫妻分居的债务如何承担呢?在这方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承担分居夫妻的债务 夫妻...


·企业清理债权债务规避风险有哪些
      企业清理债权债务规避风险有哪些方法?第一、债权债务问题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关键在于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 1...


·十一高速超速罚款吗
      看具体情况定。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内,不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七十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


·公司能否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可以,但是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


·罚款和罚金有什么不同?
      人民在交谈的过程中,往往将罚款说成是罚金,而也有将罚金说成是罚款的,总之,就是很多人不能正确区分罚款和罚金,导致笑话百出。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罚款和罚金有什么不同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罚款和罚金有什么不同 适用罚金的犯罪一般都是贪财...


·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否可以?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可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