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百分之二十违约金合法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借条百分之二十违约金合法么?借条中约定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原则上是合法的,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中的违约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跟借款利息的法律性质不一样,如果约定的借款利息,已经高于同期央行规定的最高贷款利率,高利贷的部分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借款合同中最高能约定多少钱的违约金,没有统一规定。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是哪些 一、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 债权转让以及债务转让都改变了合同主体,没有改变权利义务关系,都需要另加补充协议。其中,债务转移应取得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债务人生效。 二、债权债务转让的一些注意事项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1、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合同的范畴,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向原告所在地起诉不应受理。如已经受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就应裁定移送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违反《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个人认识不能代替法律,个人债务当然由个人财产来偿还,可是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时怎么办,如果仅仅是迟延履行债务的话该怎么办?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一一为您讲解,希望可以尽量帮您避免债务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一、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


·离婚约定债务能对抗债权人吗
      离婚约定债务能对抗债权人吗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偿还...


·欠条掉了怎么补救,没有欠条怎么起诉
      欠条掉了怎么补救,没有欠条怎么起诉民间借贷中,在借钱人写完欠条后,出街人应仔细保管好欠条原件,但如果欠条不慎遗失了怎么补救?不少人由于保管不善,将欠条原件丢失的。那么此时应该如何进行补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方法。 一、欠条掉了怎么补救 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是同一个意思;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在不符合...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的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的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债权转让后,送达通知的方式的选取也是至关重要的。采取通知方式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和相应的注意事项。 1、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 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清偿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清偿关于夫妻个人对外债务的承担,《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该规定解决的问题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 (一)确定最佳的资产负债率 既然是举债经营,就必然涉及偿债问题。现实经营活动中,也存在偿债得不到履行的现象。对举债经营企业而言,要降低偿债风险,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企业的债务本息控制在偿债能力范围内,为此需要为企业确定一个最佳的资产负债水平。企业的资...


·讨债技巧—兵马慎动,策略先行
      决胜千里之外,先须周密运筹帷幄之中。在请教专家、顾问,并请当事人如实反映情况的基础上,确定讨债途径、方法、策略。<BR>   讨债也要研究计划、步骤。一般要分准备、软磨、强攻、扫尾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彼此表面友好,暗中抓紧摸底,多方取证,收集今后催讨、诉讼可能用得上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