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分别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就会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相关约定,但这个约定有时候会不太具体,为了弥补这样的问题,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贷款人的权利义务究竟是什么呢?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又是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应已经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因此,当您遇到对方侵犯您的权利或者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时,您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如果具体您不知道该怎么做,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


·朋友欠钱一直不还应该怎么办?
      朋友欠钱一直不还应该怎么办?欠债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首先申请财产保全,其次正式起诉,法院出面调解不成即会强制执行。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


·离婚债权债务的纠纷律师一般是怎么处理该类债权债务关系的?
      离婚债权债务的纠纷律师一般是怎么处理该类债权债务关系的? 一、对夫妻共同债权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第二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一...


·格式条款无效有什么情形
      格式条款无效有什么情形具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7条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


·如何解决朋友欠债不还的问题
      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之间经常会彼此借款,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朋友却会延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实践中,如何解决朋友欠债不还的问题呢?此外,为了避免借款纠纷的发生,朋友之间在借款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如何解决朋友欠债不还 1、到期直接开口到期...


·刑事诈骗如何追缴骗款
      刑事诈骗追缴如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


·私人企业欠钱不还怎么办?
      私人企业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


·夫妻债务被起诉的流程步骤是什么?
      夫妻债务被起诉的流程步骤是什么 一、夫妻债务被起诉的流程步骤是什么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 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债权人和...


·纳税人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处理如何操作?
      纳税人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处理如何操作? 一、公司债券债务如何清算?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


·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涉及到财产的案件中,律师的收费是按照涉及到的财产数额大小来确定的,一般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相应的律师费用。就像债务债权的案件一样,收费往往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解答法...


·离婚时对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时对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