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规定辞退员工条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试用期规定辞退员工条件有哪些与解除正式劳动关系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但也并非随便就可让员工走人。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辞退要满足什么要件一般来说,企业在试用期通过考核不合格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四个法律要件:一是相关劳动合同等书面规则中须对录用条件进行约定或规定;二是有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三是在员工试用期届满之前进行考核并作出解除通知;四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在试用期届满之前交由员工签收或是公告。因此,员工入职前,企业就应明确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并进行公示。设定有效的录用条件,才能避免发生争议时既缺乏理由又缺乏证据。录用条件最好有书面文件,可以是招聘广告、岗位说明书,并最好在劳动合同中进行必要细化。同时,要建立一套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评分原则及决定劳动者是否最终被录用的客观依据,应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企业对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也要行使告知义务,绝不能暗箱操作。从实际情况来看,有部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表现的十分随意,并没有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操作,另外在试用期内也没有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福利待遇。这些都是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事情,而作为劳动者若发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向单位主张赔偿金。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2、自身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先解除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利益关系,利益关系存在的同时也同时存在矛盾,一方面是用人单位获得劳动力,另一方面是劳动者从中获取报酬,如何使这种利益关系规范化呢,这就要提到劳动合同了那么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协商解除 协...


·在我国工伤鉴定谁出委托书
      工伤鉴定可以由当地的比较权威的鉴定机构来进行,也可以由社保局做工伤鉴定。不论如何这些部门在为受伤职工做工伤鉴定的时候,肯定是由单位或者自己提出申请的,在没有申请书的情况下,不会为当事人进行工伤鉴定的。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工伤鉴定谁出委托书?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谁出委...


·夫妻之间工资条究竟算不算隐私?
      夫妻之间工资条究竟算不算隐私?是否算隐私也要看实际的情况;工资条对每一个个体来说,属于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收入是双方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对方是要知情的;如果在婚姻中,两个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可以选择对配偶保密。在《民法典》当中,夫妻共同财...


·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或者政府为提供公共服务,我国每年都会进行大量的工程建设。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进行施工一定要有安全施工许可证。这项规定也是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为您进行介绍。一、安全施工许可...


·公司没钱发工资告老板有用吗
      有用,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进行破产清算,员工的工资和社保是第一赔偿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灼伤、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
      职工同单位签订合同受,就会享受到社保待遇。如果以后受到工伤,职业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得到工伤保险赔付的。工作期间职工不小心烫伤了自己算个是比较常见的工伤了,但也有个别的除外。下面我们就以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做个详细的说明。 烫伤程度区分 1、一度烧烫伤:只伤及表皮层,受伤...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调解方式索要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调解方式索要赔偿?   一、申请与受理   (一)调解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是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是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这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也会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因此私企员工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签合同是必须要两个人的意见完全统一,制定好合同以后,双方都不能违反其中的内容,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


·最新误工费赔偿标准
      最新误工费赔偿标准 发生了交通事故的,不管是造成了人员受伤还是财产损失,此时当事人都是需要花时间来处理事故的,由此就有可能导致耽误自己的工作,从单位来说肯定就不会支付请假期间的工资。这样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里面往往就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那现在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


·装饰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
       一、装饰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