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费法律上要支付到何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抚养费法律上要支付到何时《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二、怎么变更孩子抚养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为,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去年或上半年的统计数字得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的需要,可申请增加抚养费。如果另一方确实有给付困难,可通过协议或判决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抚养费的减少或免除涉及子女的今后生活,所以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减免时应特别慎重。减少或免除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减轻或终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当阻碍事由消失时,其给付义务自行恢复。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除非抚养孩子一方放弃索要抚养费的权利,否则的话,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结婚没共同生活过彩礼能否要回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
      结婚没共同生活过彩礼能否要回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般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


·协议离婚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
      生活中,若办理事情的时候自己实在脱不开身的话,那此时是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不过此时需要实际出具书面的委托协议,进行了充分的授权才行。那要是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一方当事人有事情的话,协议离婚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 协...


·重婚罪是男女双方都判刑吗?
      一、重婚罪是男女双方都判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见,刑法不仅处罚有配偶的一方,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话,那么也是构成重婚犯罪的。此时,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追...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
      想必您都知道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一直坚持的生育政策。其政策实施的目的就是限制人口极速增长,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是和计划生育有关的社会抚养费,您可能就比较纳闷了。什么是社会抚养费呢?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有关于2017年社...


·一、 法律规定何种情况算重婚罪?
      一、 法律规定何种情况算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离婚未成年小孩的抚养权怎样判?
      说到夫妻离婚未成年小孩的抚养权怎样判的问题,其实多半都是离婚夫妻在抚养问题上没有协商达成一致,而此时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那么此时想要争夺抚养权,就要清楚法官是怎么来判决的。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


·怎么对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配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不同,虽然我国现在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但对于事实婚姻还是提供了法律保护的。而对于事实婚姻中的双方当事人如果需要离婚的话,则也要对财产做出处理。那通常该如何对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配?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配 (一)夫妻共同财产...


·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
      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因为离婚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也是层出不穷,首先离婚分为双方没有任何争议同意协议离婚和双方对离婚协议有争议法院诉讼离婚两种。很多朋友就问到,那么如果作为婚姻中的无过错方,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是怎样规定的?这里我们要说一下离婚赔偿有哪些先决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此时如果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只要夫妻能够达成一致,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那么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由法院判决离婚呢?在分居半年后是否可以判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半年判离婚吗 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


·军人离婚法律规定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一是完整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