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赠与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法律行为。将其所有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赠与人、受赠人可以分别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赠与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收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行为。

第四条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一种协议。

第五条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与人是公民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赠与书公证应由赠与人的住所地或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第七条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第八条办理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确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

第九条申办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一)当事人办理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

(二)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被赠与财产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明;

(四)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受赠的事项,还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接受赠与的文件,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

(五)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

(六)赠与标的为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一致同意赠与的书面证明;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当事人身份明确,赠与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二)赠与财产产权明确,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赠与合同已达成协议;

(三)赠与财产为不动产的,不得违背有关房地产的政策、规定;

(四)当事人提交了本细则第九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五)该公证事项属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第十一条公证人员接待当事人,应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制作笔录,并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意思表示及理由;

(二)赠与财产状况: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座落地点、结构;

(三)赠与财产产权来源,有无争议;

(四)赠与财产所有权状况,占有、使用情况及抵押、留置、担保情况;

(五)赠与形式;

(六)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具体内容;

(七)赠与行为法律后果的表述;

(八)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公证人员接待当事人,须根据民法通则和有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向当事人讲明赠与的法律依据和不动产权属转移须办理的登记手续以及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

(二)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意思表示及理由;

(三)赠与财产状况: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座落地点、结构。

第十三条受赠书的主要内容:

(一)受赠人与赠与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

(二)受赠人与赠与人的关系,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及理由;

(三)受赠财产状况: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座落地点、结构。

第十四条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

(二)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及理由;

(三)赠与财产状况: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座落地点、结构;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赠与公证,除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审查外,应着重审查下列内容:

(一)赠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合法;

(二)赠与人必须有赠与能力,不因赠与而影响其生活或居住;

(三)赠与财产的权属状况,有无争议;

(四)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真实、合法;

(五)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查明的其他情况。

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赠与,公证处应出具公证书:

(一)赠与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赠与财产是赠与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三)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条款完备、内容明确、文字表述准确;

(四)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并在办证期限内将拒绝的理由通知当事人。

第十七条根据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制定的《公证费收费规定》收取公证费用。办理赠与书公证,每件收公证费十元;办理受赠书公证、赠与合同书公证,按受赠人取得财产价值的金额总数,不满一万元的,收百分之一,最低十元;一万元以上的收百分之二。

第十八条本细则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以上是我们为您就《赠与合同公证细则》做出的收集和整理,希望您通过以上阅读能增进对《赠与合同公证细则》的了解,为您在具体操作时提供便利。网站致力于为寻求法律咨询及聘请律师的朋友提供快捷、高效以及优质的法律服务。


·装修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装修合同纠纷如何解决业主遇到无良装修公司,出现装修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是打碎牙齿自己咽下去?还是勇敢站出来去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部分人应该都会选后者吧,但是您知道出现这种情况有哪些方法解决么?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装修合同纠纷如何解决。1、解决装修纠纷的法律法规针对装修纠...


·是不是租赁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如果要租房子的话,出租方与承租方都会签订一分租凭合同,出租方主要就是为了保证房屋的东西不受损害,防止承租方拖欠房租,那一般签订租凭合同是要签多久呢,那就来了解一下是不是租赁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是不是租赁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 合同到期...


·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赔偿
       合同都会规定期限,这也是为了双方的利益考虑,那么关于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赔偿?如果合同是自动到期的,不续签用人单位也是没有过错的,所以是不用进行赔偿的,但是孕妇比较特殊,应该等到哺乳期满才行。 一、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赔偿 女职工怀孕的,合同到期,公司不需要续签,但应当...


·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不少人在因为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被相关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往往都会有此一问。这个时候,需要充分判断实际情况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规定,如果满足那么就有可能获得取保批准。 一、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


·如何认定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交易的一方主张对方是在自己困难的时候与自己签订的合同,这是乘人之危的行为,所以自己可以不履行。那么,在实际交易中,应该如何认定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呢?如果在经过认定后,证实合同确实存在乘人之危的嫌疑,那该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将为您做一...


·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为提供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很多企业喜欢用传真方式签订各类合同,但是,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律风险,最近看到的一起案件,就是因为使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从而造成败诉,因此,应当引起企业的注意。 1、部分企业...


·合同网签后多久能备案?
      合同网签后多久能备案?网签后马上就可以,当时签合同,当时就已经备案了。如果是手签合同,只要开发商去办,当天就能办好。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所以需要登记备案,原因是当合同文本签订后,必须要到房地产交易核心登记备案才能生效,由于开发商向核心送来的时间不固定,办理日期也各有不同。在房地产领域...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


·拒绝履行协议合同应付怎样的责任?
      拒绝履行协议合同应付怎样的责任? 协议和合同都是在项目和交易等发生之前,双方经过相互协商、沟通,共同达成的内容,明确了双方在交易或项目进行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同时最重要是其中也明确了其中一方违约或者拒绝履行后产生了纠纷的解决方式。那么拒绝履行协议将有什么样的后果呢?一起跟着我们看...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的内容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的内容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


·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诉讼费又是多少?
      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诉讼费又是多少? 一、合同撤销权 纵观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