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买卖合同是咱们日常生活中所见的最多的合同之一,合同的分类很多,除了根据内容来进行分类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形式。那么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为您解答一下吧,顺便说说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买卖、赠与合同均属于诺成合同,通常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1、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2、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3、区别。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赠与、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二、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交货凭证:收货单、送货单
对于送货单,需有合同相对方的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如果没有,则不能证明所送货物已经被对方所接收,所以无法证明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作为供货方如果是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则应当注意保留相关物流凭证或与物流公司之间的合同;如果是自己自行运输,则要保留好相关货车租赁的凭证、过路费凭证等运输过程中产生一系列书面材料。
2、结算凭证:结算单、发票
在双方交易完成之后,供货方最好出具一个结算清单,由对方核对并签字盖章;而作为需方,在对方出具结算清单以后,则需仔细核对清单内容,有异议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提出,这里的异议包括对产品质量的异议和对清单内容的异议。
3、债权凭证: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
与结算单相似,作为供货方应当及时出具有关货款结算的书面材料送达给需方,而作为需方则要及时核对,及时提出异议。从买卖合同的达成条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并非需要一方交付标的物才可以达成,而只需要双方在自主意愿之上协商一致即可达成协议,这也是为什么买卖合同应该归属于诺成合同。因此,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说法则是错误的。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


·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当事人签订合同,肯定希望合同不会出现违约的情况,而且顺利实现合同。但是在实践中合同违约的情况,还是非常常见的,就需要当事人去救济,那么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 依《合同法》...


·买卖合同的特别解除有哪些情况
      1.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标的物的从物因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2.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合同,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明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3.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


·超市合同到期终止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超市合同到期终止协议的格式是什么生活当中的任何交易合同到期以后,双方如果决定还要继续合作的话,肯定要续签的。与之相反的就是如果双方在合同到期以后,决定不再继续进行合作的话,为了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最好还是重新签订一份合同终止协议。为了方便您了解合同终止协议的格式,我们要为您介绍的...


·合同抗辩权向上分为几种
      合同抗辩权向上分为几种抗辩权一般都出现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一般都会涉及到抗辩权的内容,而且合同是我们每个人生活中都会接触到的,所以抗辩权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对此我们需要有一定的认知,否则出现问题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那具体来说合同抗辩权向上分为几种呢? 合同履行中...


·订单与合同都有法律效力吗?
      订单与合同都有法律效力吗? 一、订单具有法律效力吗?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俗称的订单就是法律用语上的要约。以下就是要约(也就是订单)具备法律效力的条件: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


·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签订合同后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会给履行义务的一方带来经济损失,如果不履行又怕合同遵守方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面对这样的困窘,如何有效的单方解除合同应当参考以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依法成...


·什么是居间合同解除,居间合同如何解除
      什么是居间合同解除,居间合同如何解除 一、居间合同解除 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


·对于合同纠纷法律援助可以申请吗?
      对于合同纠纷法律援助可以申请吗? 一、对于合同纠纷法律援助可以申请吗?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是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自己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况有: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


·合同法纠纷需方毁约怎么办?
      民法典纠纷需方毁约怎么办?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已签合同,就要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买方不买了,构成违约,卖方可以不退定金,另可以按合同约定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扣除定金)。当事人...


·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一、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合同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就中止,不存在主张违约金的情况,但合同如果有后义务的,不履行后义务的情况下,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