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分息能写在借条上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三分息能写在借条上吗?三分息能写在借条上,三分息也即每月3%的利息,转化为年利率就是36%,此种情形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故此三分息也是合法的。具体理由如下:1、《民法典》(221.01.01生效)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无效。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二)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三)个人借款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明确约定无息借款。如果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利息计算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进行。不管是个人与个人之间,还是个人(单位)与单位之间建立债务关系,出借人都是有资格要求借款人支付一定的利息的。但是此项权力必须是在拟定借条时就行使,若是借条已经书写完毕,且自己已经将钱借出去了,但是借条之中却没有与利息相关的内容,此时借款人就不得再向对方主张利息了。



·网站赌博赢钱不给提款怎么办?
      应当明确的是,赌博是违法犯罪行为,赌资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通过网络赌博赢了钱,不给提款的,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实现提款目的,即使报警后追回的,也会被收缴的,本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网站行为同时涉嫌赌博犯罪与诈骗犯罪,相关负责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债券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在进行上市债券的时候,也会死有一定的限制的条件的,而且,在上市之前,我们是需要考虑好对于公司的影响的。那么,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公司债券...


·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
      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 股东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股东通常都是出资者,公司法对于股东的承担和权益都有相关规定。那么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呢?公司股东承担债务的情形又有哪些呢?想必您都是有些疑问的,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 一、股东公司...


·罚没款当场收缴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罚没款当场收缴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此外,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有些违法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又对因特殊情况而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作了规定:...


·欠别人钱没有打欠条怎么办
      可以搜索其它的证据。证据有7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比如欠款录音、手机短信、QQ、微信等聊天记录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夫妻不绝于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不绝于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夫妻不绝于共同债务的规定如下,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股东怎么贷款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股东怎么贷款 有时候在做一些投资或者是家庭需要的时候,可能会需要一些资金,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想到银行贷款等渠道去筹措资金了,那么如果是作为一个公司的股东,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该怎么做呢,具体需要哪些东西呢,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一起去了解一下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遇到非法集资打借条怎么办?
      社会科技发展的同时,诈骗团伙也作出了更高明的诈骗手段,通过利用他人的赚钱心理,以非法集资的手段非法吸取他人资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法律必定给与严厉的制裁,那么非法集资打借条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非法集资有借条怎么办 如果是非法集资,而且借条没写用途,那么非法...


·没有欠条怎么讨债
      通过其它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可以通过这些证据直接进行起诉。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债权债务纠纷...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 一、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治理整顿精神,集中有限资金用于国家急需的经济建设,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公司债券的计划管理,决定从1990年起,对公司发行债券实行额度申报审批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的公司债...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记应收账款通过哪个会计科目核算?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记应收账款通过哪个会计科目核算? 您在日常生活中很难遇到需要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种方式进行收款借款,所以您对他们的两个的了解比较少,那么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记应收账款通过哪个会计科目核算?接下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以下法律规定内容让格纹了解以下二者的区别以及相关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