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纠纷能仲裁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财产纠纷能仲裁么?

一、离婚财产纠纷能仲裁么?

不能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处理双方约定仲裁事项的商事纠纷,不是什么事都能处理的。

《仲裁法》第3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二、怎么走诉讼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调解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如果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好的话,那么就只能走司法的程序,而不能走仲裁的流程,仲裁是没有权限管理离婚案件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
      夫妻进行诉讼离婚,打官司需要花费相应的时间。并且因为此时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纠纷,因此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因此,就有人在咨询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


·离婚财产复婚后归谁
      离婚财产复婚后归谁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


·男女办理复婚要什么手续
      男女办理复婚要什么手续 1、提交申请 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


·大家都知道醉驾是构成危险驾驶罪的
      您都知道醉驾是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但是关于醉酒的标准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不是说喝了就就构成醉驾,如果饮酒驾驶没有达到醉驾的标准是不会构成犯罪的,最多构成行政违法,关于醉驾案件多久移交到检察院很多人不知道具体的时长,下面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醉驾案件多久移交到检察院? 一般的...


·诉讼离婚要些什么证件材料
      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至于法院是否受理案件,就要看实际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了。这里也会要求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时候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具体诉讼离婚要些什么证件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要些什么证件材料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


·离婚损害赔偿诉状内容如何?
      离婚损害赔偿诉状内容如何? 一、离婚损害赔偿诉状内容如何?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有哪些 一、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如下: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


·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
      就诉讼离婚中的调解来看,可能出现三种结果,就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以及调解失败,然后由法官作出判决。但实践中,也有一些离婚案件是不易调解的。那到底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本文为你做详细解答。1、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在很多情况很难达成调解协议。这是因...


·一、婚前财产结婚后如何分割?
      一、婚前财产结婚后如何分割? (一)婚前取得的经营性财产婚后的收益 并不是所有婚前婚后的转变形式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属于经营性质的财产,比如房租等等,这些财产形式虽然在婚前取得,但是由于这些资产的维护需要一方在婚后投入精力,因此,基于公平原则,这些财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


·抚养费是指父母在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抚养费是指父母在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费及生活费。抚养费有一定的标准,那么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抚养费给付方患疾病,且长期治疗,或是不能劳动,无法取得固定收入,经济困难,无法足额支付可请求减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根据我国的新婚姻法32条的相关解释是怎样的?
      您都清楚的是,婚姻法是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一部法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新的婚姻法全文内容比较复杂,需要您了解的事物也比较多,但是一般普通的老百姓对于婚姻法中专门问题并不是十分的清楚,那么,根据我国的新婚姻法32条的相关解释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