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可以提出财产诉讼吗 ?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后可以提出财产诉讼吗

?一、离婚后可以提出财产诉讼吗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作出的,其中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婚姻当事人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经过法院审理,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则会维持离婚协议的效力。一方认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而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由于某种情况没有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即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漏分财产比较容易处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按照民法典的夫妻财产制度来处理就可以让当事人得到比较公正、理想的结果。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的,而在具体处理过程中,除了出现上文提到的漏分的情形外,关键还在于反悔和非真实意志的离婚协议所引发的财产争议,这主要是指一方在胁迫、欺骗等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而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二、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1、分割方式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

2、协议分割指双方自己决定如何分割,可以自愿签署分割协议。

3、判决分割指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具有法律效力。

4、分割原则:一般情况下夫妻财产一人一半,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5、如果有婚前协议的要考虑协议,赠与一方财产不予分割,一方生活专用品不予分割。

6、婚前房产不予分割,父母赠与一方房产不予分割,婚后共同买房,不管房产证上有无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鉴定的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鉴定的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


·离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
      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的,但是要是协商不成的话,则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那么您知道离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
      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


·《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 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


·起诉离婚开庭要带什么手续?
      婚后生活往往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的经营,如果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已经没有感情,婚姻也就不会长久。实践中,由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形十分多,法院在审核相关起诉材料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夫妻双方开庭参与审理。那起诉离婚开庭要带什么手续?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起诉离婚开庭要带...


·通常离婚协议书要怎样写 离婚协议书范本
      一般只有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需要写的就是另外一种法律文书了,即离婚起诉状。那您知道通常离婚协议书要怎样写吗?其中主要包括了哪些内容呢?我们在下文中带来离婚协议书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通常离婚协议书要怎样写: 1、协议离婚是双方当...


·离婚怎样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怎样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时可以协商认定抚养权,也可以起诉判决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二、抚养权...


·夫妻股权分割要评估吗,离婚如何分割股权
      夫妻间在婚后拥有的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在这之前则不属于。这里有一个问题是我们一些夫妻会遇到的就是股权的分割,那么夫妻股权分割要评估吗?今天网整理查阅了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夫妻股权分割要评估吗 在股权转让中,评估并不是必要的程序。转让双方可以以评估...


·对于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
      对于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是人民法院最常处理的案件了,那么对于最高院关于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意见?在法庭审理离婚的案件是,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依照婚姻法来判决的,出发点也是根据孩子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以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出发的。 最高院关于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意见: 人民...


·离婚小孩跟父亲母亲是否要付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后,孩子跟父亲,母亲必须给抚养费吗?按照法律规定是必须要给抚养费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