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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申请结婚的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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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人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在拟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前至少30日,经所在党支部逐级向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申请结婚报告表》、结婚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警(士)官证复印件。

(2)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采取函调等方式,对其结婚对象进行政治考核。

(3)团级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规定权限呈报审批,并附《申请结婚报告表》《结婚函调报告表》等材料。

(4)团级以上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同意后,出具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经所在党支部报本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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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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