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怎么处罚的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开车被高空坠物砸中应该找谁赔偿?
      社会进步也是伴随着有些最基本的道德观念的沦丧的,有些人平时走在道路当中,可能自己随意从地上扔瓜子皮都会觉得心里面非常难受、但与之截然相反的就是,个别没有素质的公民大张旗鼓的将一些庞然大物从自家高层的阳台上抛下,所以就可能会导致开车过程当中被掉落下来的物品给砸中了。那么,开车被高空...


·一、全责交通事故应给予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全责交通事故应给予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是具有财产价值的,可以给商标权人带来利益,所以,商标是可以交易的,也就是商标转让。当然,在实践中商标交易还是经常发生的,那么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1、商标转让流程...


·酒醉后驾车怎么处罚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酒醉后驾车怎么处罚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


·交通事故人伤垫付收据可以报销吗?
      交通事故人伤垫付收据可以报销吗 车祸人伤全责全垫付的情况下,保险可以报销。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驾车...


·房子交易偷税漏税如何处理?
      房子交易偷税漏税如何处理房子交易偷税漏税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严重的将会强制从银行账户中扣取、冻结名下资产或追纠刑事责任。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偷税罪处罚的相关规定吸收借鉴国外的...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到现场勘察,并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不过,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显然没有直行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来得直观。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十字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吧。 一、十字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


·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认定书; 伤残鉴定书; 医疗费票据; 交通费单据; 住宿费单据; 营养费单据; 辅助器具费单据; 医院的相关材料: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护理费发票、后期治疗费证明; 误工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车损物损证明,死亡的还需要死亡证明。...


·一、交通事故自己能做伤残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自己能做伤残鉴定吗?不能自己鉴定,应当由司法机关鉴定处理,伤残鉴定是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二...


·借车给无驾照者该如何处罚
      具体如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车主若在借出车辆前明知其朋友无驾照,将承担共同责任;如果车主在借出车辆前不知情,视事故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也将承担一定的过错责...


·一再强调大家不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实醉酒驾车受伤最大的还是
      一再强调您不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实醉酒驾车受伤最大的还是自己,肯定醉酒驾车这种行为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会存在很大的威胁。醉驾的司机大多数情况下总是认为自己喝了一点酒,根本就达不到醉驾的标准。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规定司机怎样算醉驾? 一、在我国规定司机怎样算醉驾?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