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2008年记录的交通事故统计显示,50%以上的交通事故都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2008年记录的交通事故统计显示,50%以上的交通事故都是由酒后驾驶引起的。在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和受害者协商,拿到了受害者的交通事故谅解书,那么醉驾后交通事故谅解书是否能帮助肇事司机判决 缓刑呢?下面就由我们来问您解答。


谅解书与缓刑是没有必然关系的,但是人民法院是可以考虑的。

一、醉驾后交通事故谅解书是否能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醉驾后交通事故谅解书,是有可能被判缓刑的,有谅解书,说明有悔罪的表现,符合缓刑条件之一。

二、危险驾驶适用缓刑的条件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放在社会上改造的刑罚制度。其适用条件有:

(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犯罪人同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①犯罪情节较轻;

②有悔罪表现;

③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只要危险驾驶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危险驾驶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

1、有危险驾驶前科(三年内);

2、有冲卡等不配合检查行为;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4、造成一人以上轻伤;

5、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6、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7、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8、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9、严重超载驾驶的;

10、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四、缓刑期间应遵守的义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五、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应处拘役,并处罚金。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醉驾后交通事故谅解书是否能缓刑问题的全部解答了。酒后驾驶造成的严重后果令人果触目惊心,已经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醉驾酒驾都不可取,一时的痛快可能会造成多个家庭的痛苦。






·交通肇事轻伤逃逸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轻伤逃逸如何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上述基...


·一、交通事故货运险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货运险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货运险的赔偿规定是有保险公司对于损坏的货物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保险责任中有一条就是关于直接损毁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因此,交通事故货物损坏属于车辆第三者保险赔偿。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哪些情况下需要交强险赔
      哪些情况下需要交强险赔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交强险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有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等四种情况。 (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是被保险人所有...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是多久
      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也是与当事人的利益挂钩的,如果能够很快的进行处理的话,那么也就能节省当事人不少的时间、精力。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


·前后车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前后车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


·上下班途中无证开车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无证开车算不算工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其依据在于2000年12月1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该《复函》指出:“无证驾驶车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管理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股东用车做实收资本转本有什么意思?
      股东用车做实收资本转本有什么意思? 一、股东用车做实收资本转本有什么意思? 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实收资本同时也是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


·交通肇事罪辩护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这个行业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不管你是处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可以请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找到一个对的律师,对自己的帮助是非常大的,最近的交通事故比较多,我们就拿交通事故来说,在违反交通规定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伤害,被告了,那么这个时候我们肯定要请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法官以此来确定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应当归属于哪一方。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


·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吗?
      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吗?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审理,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


·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有哪些
      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有哪些? 一、机动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