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加班工资适用法律规定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加班工资适用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加班工资适用法律规定有哪些?

加班工资适用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二、关于职员工作时间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职员在入职之后,虽然需要遵守单位的规定,但是单位不得无故侵犯职员的休息权,从根本上来说,单位要求职员加班的行为,就是侵犯了职员的休息权,而任何人的合法权益是不得随意侵犯的,故此单位不得强迫职员加班。


·我国有法律规定满15岁算童工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工作单位禁止招用童工,如果有企业违反法律,法律将会对其严惩,这是对儿童的保护,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童工与成年员工的区分标准就在年龄上,那么,我国有法律规定满15岁算童工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15岁算不算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


·劳动者受了工伤要不要鉴定?
      劳动者受了工伤要不要鉴定? 一、劳动者受了工伤要不要鉴定? 不一定需要做工伤鉴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 ,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


·找拖欠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找拖欠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一、找拖欠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如果能设法由单位直接出...


·认定劳动关系的行为变量有哪些标准?
      认定劳动关系的行为变量有哪些标准? 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法》第七...


·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办?
      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处理 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上市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而被实施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很多人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尚不算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这段期间可以不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


·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电信电缆工程是一种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通常工程的发包方都是地方政府。按照规定,政府应该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对电信电缆工程进行招标,并通过评标,选择出最优的承包方。之后,双方会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那么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


·员工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书怎么写?
      对于很多能接触到公司机密的职位,公司都会和员工签订一份保密协议,并且还会和员工签订一份就竞业限制协议,也就是说员工如果辞职之后在一段时间以内不能从事其他相同的职位,这样做的做法主要是对公司的机密进行商业保护,那么对于这样的员工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书怎么写呢?下来有关的内容由我们...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社保有什么联系影响?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社保有什么联系影响? 一、劳动争议时效定义及规定 劳动争议时效是指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引发的争议,是否有时效限制,实践中一直看法不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


·工会持股股权如何转让
      工会持股股权如何转让一、工会持股股权如何转让 我国明确规定工会和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拟上市公司的股东,而上个世纪90年代由于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很多,通工会和职工持股会代持股份的现象很普通。因此,该类问题在IPO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很普遍的。一般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就可以解决该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服务期的条款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服务期的条款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