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复印的东西能够作为离婚证据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可以的。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被起诉后会怎样?
      抚养费是指家长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随着我国离婚率增长,离婚后就抚养费问题起诉的也越来越多,那么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被起诉后会怎样?其实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就有对于抚养费问题详细规定,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被...


·妻子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出轨的这种行为,肯定是对婚姻关系的最大背叛。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出轨都会直接导致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离婚。虽然说出轨会背负道德上的指责,但是我国法律在任何时候都是非常理性的,在处理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感情不能代表理性。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妻子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妻...


·致人死亡的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或者是工作人员因为行使职权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依法应该给予赔偿。在特定行使职权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致人死亡,这种情况下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么,致人死亡的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国家赔偿项目 1、侵犯公...


·离婚后十个月大的女儿属于谁
      离婚后十个月大的女儿属于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抚养遗赠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抚养遗赠协议?根据法律规定抚养遗赠协议指的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


·一、吵架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
      一、吵架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夫妻经常吵架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


·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怎么办?
      结婚离婚都是现代人生活中很正常的事情,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小孩子就会有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偶尔也会出现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的情况,如果遇到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的法律方法,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一、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怎么办1、离婚案件判决生效...


·婚姻期间是否可要求分割财产?
      婚姻期间是否可要求分割财产?婚姻期间是可要求分割财产,必须要具备以下情形。1、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叁种方式支付子女 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 元。 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


·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或打印,手写和打印形式上,区别不大,最后签字的时候要用手写或按手印。 离婚协议书需要就婚姻关系、孩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一式三份,离婚登记时候交婚姻登记处一份,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 二...


·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
      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之前司法实践中,确有法院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财产归属的参考,但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此已明确作出新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