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超生三胎劳动法能保护我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超生三胎劳动法依旧能保护。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并没有说超生不能享受产假,只要是生育,就可以依法享受。所以,超生的情况与计划生育一样是有产假的,单位不给超生女员工产假的行为是违法的。也就是说,超生和受不受法律保护没有关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若依法缴纳社保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工程质量保证金指的是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
      工程质量保证金指的是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发包人跟承包人约定,从工程款里面预留一些资金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会担保承包维修的工程出现的缺陷,并进行维修。工程质量保证金跟质量保修金都是工程的承包人为了保证施工合同的质量提出的一种担保。质量保证金主要是担保建设工程完工以前出现的质...


·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
      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


·一、劳动合同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条件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有效要件。在各国劳动立法中,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通常散见于具体的法律条款中。从理论上归纳,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一般包括: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 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具体来讲...


·小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
      小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 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完工之后的质量。除了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标准施工之外,还应做好工程质量保证管理。工程质保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资料,那么,小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小工程质保资料有哪...


·一、没有固定工作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一、没有固定工作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1、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包括哪些,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其中包括双方的责任、工程质量及验收的标准和结款方式等内容,值得您注意的是一旦签署了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发包方:承包方:甲方将 工程于 年 月 日发包给乙方,采...


·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能起诉吗?
      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许多劳动者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可能会发生用人单位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等情形,这时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了,那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能起诉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超过试用期,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


·广东省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常常发生劳动争议,例如用人单位拖欠经济补偿金使双方产生争执,《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对劳动者的权利也有了更好的保障。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广东省劳动合同法解读的内容。 一、实施的指导原则 法条: 第一条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死亡赔付大概需要多少钱?
      工伤死亡在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许多纠纷从工伤死亡的赔付开始。打工者及其家属在面临工伤死亡时,需要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工伤死亡赔付大概需要多少钱呢?工商死亡赔偿的金额怎样计算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伤死亡赔偿的计算方法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上的伤害而无法正常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上的伤害而无法正常工作的意外时间。遭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会对受伤人员进行补偿,那么黄石市老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呢?根据黄石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工伤后工人会获得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补偿。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职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