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了哪些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了哪些内容?随着经济的越来越快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在城市的过个角落里面展开。建筑工程可以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等等。对于工程来说,质量就是生命,者关系到他的使用和人们的生命财产。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了哪些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什么?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不合格工程如何处理?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的具体解答了。一般来说,工程质量验收从检验批工程开始的,最后是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包括了五方面的内容,只有他们都合格了,相关单位才能出具合格书。



·伤好后的ct片对工伤鉴定有什么用
      员工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才受伤的话,那么在医院的所有诊断书,ct片,包括医院出具的花费单等,这些都一定要保存好。因为在医院治疗期间或者医疗结束以后,这些诊断书,ct片都还是有用的,在工伤认定或者工伤鉴定的时候都会需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伤好后的ct片对工伤鉴定有什么用? 伤...


·劳动者被单位辞退要怎么维权
      生活中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在女职工怀孕后,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辞退怀孕女职工就属于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被单位辞退要怎么维权比较好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单位辞退要怎么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


·合同工工伤工资待遇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合同工工伤工资待遇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证人吗?
      劳动者在进行工作活动时或者相关工作所受到的伤害可以视为工伤,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或者当事人的亲属,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具有依法申请工伤的法务义务,那么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法律上对工伤认定有着怎样的规定,申请工伤鉴定需要证人吗? 一、工伤认定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


·职工基本岗位工资可以扣么 一、职工基本岗位工资可以扣么?
      职工基本岗位工资可以扣么 一、职工基本岗位工资可以扣么?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能随便扣员工工资的,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是可以扣工资的,比如公司有证据能证明因为员工的原因,给公司造成了明显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关于教师工伤认定的案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任何行业都会有工伤发生,近年来,关于教师工伤认定的案例也是存在的,必须按照标准进行工伤的认定,保障受伤老师的合法权益,教师工伤认定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过程也是十分规范的。所有的案例表明教师工伤认定必须依照标准来,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但是具体的认定内容如何,可以到本文了解。...


·江苏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企业都会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是指投保人在工作中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一定的赔偿金。每个省市工伤赔偿标准都不一样的,那么江苏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工伤鉴定赔偿标准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


·工伤认定后理赔是如何进行的
      工伤认定后理赔是如何进行的 1、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


·加班工资能否以调休代替
      加班工资能否以调休代替一、加班工资能以调休代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需要对自己作出补偿。反之,如果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不能要求补偿。但其实这样的想法是有问题的。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还要结合实际情况,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告诉您在哪些情况下解除企业劳动合同补偿金...


·劳动争议有哪些类型
      劳动争议有哪些类型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足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