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很多时候,由于发生了法定事由,就会导致商标权人的商标权终止。而对于商标权人来讲,如果能够事先了解一点关于商标权终止的理由内容,那么就有可能避免发生商标权终止的情况。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一、注销
注销,是指商标局因商标权人自行放弃或保护期限届满而商标权人未为续展等事由而将注册商标从《商标注册簿》中予以涂销的法律制度。商标局对注册商标予以注销,并进行公告。注销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未申请续展注册或申请续展注册未获核准。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该商标权自保护期限届满即行消灭。
2、主动放弃,即商标权人通过办理注销注册商标的登记手续,放弃商标权。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3、其他事由,主要指原商标权主体消灭的情形。一种情形是商标权人主体消灭且元继受人的。当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商标权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终止且无继受主体时,商标权随之消灭。另一种情形是原商标权人有继受主体,但继受主体未在原主体死亡或终止后一年内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均可提出注销该注册商标。一旦主体消灭或继受主体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移转手续的,该商标专用权自主体消灭之日起终止。
二、撤销
撤销是指商标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要求使用注册商标,商标局依职权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制度。《商标法》第44条、第45条规定了五种撤销事由: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5、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依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有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第5项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有上述第4项行为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因上述情形撤销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法》第46条还规定,对于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商标,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维持商标的功能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商品(服务)出处的混淆。但如果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则不在禁止之列。法律中规定的能够导致商标权终止的理由主要是两个,即上文中介绍到的注销和撤销,详细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软件著作权产品登记手续有哪些?
       当今的文化创造市场所呈现的是一个百花齐放的场面,各类文创事业层出不穷,相对应也会出现许多著作权问题。例如著作权的盗用侵权等问题。相对应的,为了更加完善的维护自身的著作权当事人需要进行相关的著作权登记。那么软件著作权产品登记手续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产品登记手续有哪些? 1、申请...


·申请专利有哪些费用?
      申请专利有哪些费用? 申请专利有哪些费用?对于想要申请专利的人来讲,这是在申请之前必须要了解的内容。除此之外,在获得专利之后还需要每年缴纳专利年费,那么这个专利年费又是如何收取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专利有哪些费用 1、申请费: 发   明:申请费...


·对于抢注商标处罚是否有规定
       一、对于抢注商标处罚是否有规定? 新《商标法》实施后,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法院可酌情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新《商标法》,禁止将他人注册的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并保护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将给恶意注册者以有力打击。 《商标法》,其中第...


·申请著名商标的条件有哪些
      著名商标也就是有名的商标,商标必须被大家熟知,该商标下的产品销售位居行业领先,而且没有虚假造假的情况,才能够去申请成为著名商标。一、著名商标的申请条件具体有以下几点:1.商标的申请人一定是商标的所有人,而且商标不存在所属权的争议问题。2.所申请的商标一定要已经注册并且持续使用超过...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一、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


·专利权和著作权联系有哪些?
      第一,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它们都属于狭义范围的知识产权范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第二,著作权和专利权的性质相同,即都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和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的性质。第三,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具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特征,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权利并受到...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有哪些?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有哪些?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和其它两类专利申请一样是按照既定的审查程序来办理,但是在一些设计特殊行业或者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是可以优先审查的,自2012年8月1日颁布《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起,已经有不少发明专利申请开始实行优先审查。哪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优先...


·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你的知识产权?
      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你的知识产权?1、吸收专利管理人才,建立专利管理部门。2、制订专利管理制度,规范专利管理行为。3、完善专利档案,跟踪专利动态。4、组织专利申报,引进保护措施。5、提出专利保护诉讼,进行专利诉讼抗辩。二、专利保护范围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


·专利使用权可作为股东出资吗?
      专利使用权可作为股东出资吗?专利使用权也是可以作为股东出资的。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3部外资法都明确了股东(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或技术)出资。但是,对于仅能以完整的“知识产权”,即所有权出资,还是也可以用“知识产权”的部分权利,如使用权出资,则该等法律语焉...


·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提前续展吗
      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提前续展吗?商标不能提前续展,商标续展只能在商标到期前12个月开始办理,到期没有续展,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久我国的商标分为了普通商标、注册商标以及驰名商标,其中普通商标一般是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而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是最多的。我国关于商标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那么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就是注册商标的期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