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一、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著作权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区别

法律规定以特定方式或根据某些条件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但须向作者支付报酬的制度。与强制许可制度的区别在于法定许可直接由法律规定,无须事先申请或通知著作权人;强制许可则必须事先申请和正式授予。目前各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法定许可制度一般局限于音乐作品或音乐戏剧的表演以及商业唱片的重复使用。

有关规定法定许可适用于:公开演出已出版的作品;以胶片、唱片、录音磁带等方式公开复制和发行已发表的作品;作曲家利用已出版的文学作品创作有文字的音乐作品;在工业产品中使用造型工艺作品和摄影作品等,英国著作权法规定:只要一部作品已经由作者同意而被某个录制者制成唱片发行,其他录制者就可以不经作者同意而直接进行录制,但录制后必须向作者付酬。

中国著作权审判实践一般认为,它适用于:

(1)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

(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3)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凡在上述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应向其支付著作权使用费,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在我国的法律中,著作权法定许可以及强制许可都是有特定的适用对象,在许可使用的程序上也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如果没有分清,就可能导致侵权的发生。以上就是对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的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形式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形式有哪些 1、侵害除去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 著作权为在一定范围内的绝对权,具有准物权的性质。当其受到侵害时,除依一般规定请求回复原状及损害赔偿外,并享有排除侵害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 原则上,著作权受到侵害者为作者本人,但著作权内容包括多种权利,又可分...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费用多少?
      实用新型 1、申请费:500元。 2、专利登记、印花税:合计205元。 3、年费:1-3年每年60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 9-10年每年2000元。。...


·公民著作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公民著作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公民著作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截止时间是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具体情形是: ① 一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第一, 公民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绝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均规定,公民的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


·商标信息:
      商标信息: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商标申请类别: 商标评审事项: 驳回复审商品/服务项目:详见留存 二、商标复审书: 1、乙方承担商标复审文书工作。 2、本合同成立后贰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商标复审书。如甲方不满意,可要求乙方改进。直至甲方认可。并保证在材料确认...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程序规定是什么?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程序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形式的发展,人们也开始纷纷出来选择创业做自已的产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想要被世人所认可所认识就必需到国家商标局去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登记又有那些程序规定呢?下面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


·商标局无效与撤销有哪些?
      商标局无效与撤销有哪些区别 一、商标局无效与撤销有哪些区别 1、导致注册商标可撤销与注册商标无效的原因不同 注册商标无效是因为直接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侵犯到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因而是当然的无效、自始的无效、绝对的无效; 注册商标可撤销是因为注册商标在申请...


·专利权转让自何时生效?
      专利权转让自何时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转让才...


·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由于私自使用他人已注册的专利营利的,在被发现之后就要面临着罚款等行政处罚,但是也有很多人表示自己是冤枉的并对这样的行政处罚表示不服,为了救济自己受损的合法权益,就可以提起专利执法行政复议。那么,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呢? 一、专利行政执法...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众所周知,商标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众所周知,商标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并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如果他人侵犯了权利人的商标权,则会面临着赔偿问题,那么您知道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1、专有性 商标权的专...


·什么是专利职务发明创造?
      什么是专利职务发明?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是要求当事人必须要把相关的说明书一并给提交上来的,所以就要求在前期必须要制定和国家相关规定高度吻合的说明书才能够审核通过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说明书在制作的时候也不是那么的简单的,相关人员应该提前的了解一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